“朱老爺病了,在深夜擊鼓鳴冤之后,就病了。”常泰道:“至于朱家小姐,到現在也沒找到。” “常大哥覺得這朱老爺病得蹊蹺,就讓我暗中觀察朱昌喜。第一次見他出門是晚上,我悄悄跟著,剛跟緊一點兒,就聞見了一股特別濃的血腥氣,而且那血吧,還不是特別新鮮的,夾雜著一些別的我說不清的味道。我心說,這朱昌喜,大半夜的這是做什么呢?就一路跟著,可整個晚上,他也沒做什么,就是去賣酒的鋪子買了些酒。我問了,那酒是朱老爺愛喝的,朱昌喜自從到朱家做女婿之后,就經常去買。我問那賣酒的,可有聞見朱昌喜身上的味道,他說沒有。說自己的鼻子,早已經被酒給熏的除
了酒味兒啥都聞不見了。”
“奇怪的味道?” “對,就是那種很奇怪的味道。我當時還以為是我自己的鼻子出了問題,或者是路邊有什么臭狗屎之類的,可順著來時的路又走了一遍,也沒發現什么特別的。對了,常大哥可以證明,回府衙的時候,我還特意讓人聞了聞我的身上,看看那味道是不是從我身上傳出去的。結果他們說,我從頭到腳散發著的就只有一種味道,那就是窮人
的味道。”
“那我身上有沒有窮人的味道?”
“你?從頭到腳都是富人的味道。這衣裳,一看就很貴,像是那種大戶人家穿的。”
“我這衣服是挺貴的,錦繡坊的呢。”刑如意扇動衣袖:“有沒有聞見銀子的味道?” “錦繡坊?我的天吶,你一個賣胭脂水粉的竟然穿錦繡坊的衣裳,而且還是日常這么穿的。”小盛子嚇得站起來:“你知道嗎?我家隔壁的隔壁的隔壁,就那個王老爺家
里。人家還是當官的,五品官吶。他家夫人跟小姐,也就過年的時候才能去錦繡坊定那么一雙鞋子,還不是衣裳。” “你的意思是,我一不小心就炫富了?”刑如意趕緊拽了拽自己的袖子:“告訴你們個秘密,我跟錦繡坊的坊主是好朋友,所以我買衣服,只需要花很少很少的錢。以后
,不管是你或者是常大哥成親了,只要你們的娘子想穿錦繡坊的衣裳,隨時來找我。” “當真?”小盛子的眼睛亮了,可只亮了片刻就又暗了下去:“錦繡坊的衣裳是好,可眼下,我估摸著我是找不到愿意嫁給我的姑娘了。就算嫁給我了,就算那錦繡坊的
衣裳再便宜,就我手里的這點兒俸祿,也還是買不起。算了,我還是繼續當我的光棍漢吧,也省的禍害人家好人家的姑娘,讓人家跟著我吃苦受罪的。”
“既然當捕快那么可憐,那你干脆辭了,來我胭脂鋪里當伙計如何?我承諾你,我給你的薪水,至少比你在衙門領的俸祿多兩倍。”
“真的?”
“真的?” “我承認我是很心動,可是跟俸祿比起來,我還是更喜歡跟著常大哥。”小盛子抱緊了自己的佩刀:“雖然辦案辛苦,可回想起來,也挺有意思的。當伙計,太清閑了,
很容易就廢了。再說了,我娘也希望我能吃公家飯,等老的時候,說出去也有底氣。” 刑如意對著小盛子撇了撇嘴,可若干年后,當她再遇到小盛子的時候,才知道這個長著娃娃臉,看起來有些單純幼稚的小捕快是多么的有眼光,當常泰變成了李氏皇
孫,他這個小捕快也跟著變成了皇孫跟前的紅人,甚至是皇帝身邊的紅人。 根據小盛子所說,在他第一次跟蹤朱昌喜的時候,就聞見了朱昌喜身上有一股血腥氣,可這股氣味,是旁人聞不到的。第二次,他特意叫了常泰一起,結果常泰也聞見了。這就說明,不是小盛子的鼻子出了問題,而是朱昌喜身上真的有味道。跟第一次一樣,兩人跟蹤了朱昌喜一路,卻沒發現他有任何異常的舉動。第三次碰見朱昌喜
是在白天,可白天的朱昌喜身上那股味道消失的無影無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