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屏幕上直播還在繼續,只不過主播操作的英雄又死了,畫面變成變得暗淡了不少。魏家安斜靠在椅背上,右手肘搭在椅背上,回頭看向薇拉,對于對方的問題他的回答很果斷:“好玩啊,就是好玩才玩啊。”
“哪里好玩?”薇拉又提出這么一個問題。
“你問我哪里好玩,我應該怎么回答呢?”魏家安想了想,“不同的游戲有不同的玩法,有的游戲賣點是精美的畫面,玩游戲好像在看風景。有的游戲賣點是玩法多樣,又或者是打擊感強,拳拳到肉,一旦玩起來根本停不下來。有的玩家喜歡受虐,游戲的賣點就是受虐。有的游戲背景故事精彩,玩游戲比看小說更過癮。反正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我看你每天玩游戲,有這個時間做點什么事情不好?”薇拉突然就開始說教了。
“該工作的時候工作,該休息的時候休息。”魏家安說,“勞逸結合。”
“你不是一直抱怨工資低嗎?把游戲的時間用來學習,現在肯定不是這個樣子。”
“你說得有道理,如果能夠把游戲的時間統統用來學習,現在肯定不是這樣,問題每一次想要學習總是忍不住。”魏家安是喜歡游戲,不過自己做不到,至少不會說貶低努力人的話,“都說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一直以來對學習不感興趣,而且也沒有天賦。還有說是工資低,其實對現在的工作、生活也算是滿意吧。總之對未來沒有想法,得過且過。”
每個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人喜歡狩獵,有人喜歡冒險,哪怕是涉足危險,認識的一個精靈德魯伊最喜歡做的事情是每天變成貓趴在屋頂曬太陽,那才是虛度光陰,又不是小孩子非要別人認同自己的觀念,薇拉微笑一下不置可否,頓了頓看向電腦屏幕,岔開話題:“那是什么游戲?”
“DOTA2。”魏家安轉過頭,看了眼電腦屏幕回答。一款即時對戰游戲,以前很喜歡玩,其中又最喜歡OMG也就是技能征召模式,記得上次看STEAM上顯示已經有超過1500個小時時間,不過現在玩得比較少了,主要是害怕輸。偶爾玩一下,贏一把趕緊不玩了,輸了的話非要贏回來。如果一直輸,偏偏又沒有時間玩了,得,短時間心情別想舒服。
“那個游戲有什么好玩的?我看那個人一直死。”薇拉說,“拿著兩把斧頭,又是召喚豬的,又是召喚鷹的,最后人也死,豬也死。”
魏家安好笑起來,他說道:“他是一直死沒錯,但如果一直殺人就好玩了。”
薇拉一本正經說:“殺人可不好玩。”
“你殺過人?”這些天一起生活下來,生活沒什么特別的,魏家安差點忘記了,對方來自異世界,穿著鎧甲拿著斧頭上戰場的,如今鎧甲和武器雙刃斧就放在衣柜上面,并不是什么普通人。
“殺過,殺過許多,帝國的敵人。”畢業就進入軍隊當中成為龍騎士,也是那個時期獲得騎士頭銜,現在作為龍騎將領著一整個編制的龍騎士團,其實也就是那么幾十個人,馴服飛龍是很困難的事情,閉上眼睛全部都是騎著飛龍從天空俯沖下去的畫面,薇拉說。
“現實歸現實,游戲歸游戲。游戲里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現實你讓我殺一只雞都不太敢。我還沒有殺過雞,最多殺過魚。”魏家安趴在椅背上,“好了,我們不說那個……嗯,游戲真的好玩,試一下怎么樣?”
“算了。”兩個人開始說話時,薇拉合上了書,現在又打開書。
魏家安武斷道:“玩一下,只要玩過你就知道游戲是怎么一回事,從此喜歡上也說不定,說不定到時候玩得比我還要瘋狂。”
“不可能,我不會喜歡游戲的,浪費時間的游戲。”薇拉自然也是武斷。
“就算你這么說,不試一下怎么知道?”魏家安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