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第二年買一輛蘭博基尼,可是員工呢?
    員工肯定能在第二年買一輛桑塔納的,這就是典型的“我吃肉,你喝湯”的道理。
    這社會本來就是這樣,國家都知道先讓一部分人富裕起來,然后讓這部分富裕起來的人,帶動那些不富裕的人。
    郭去就是“富?!钡娜耍麆偤媚軌驇訑傌渹冏呦蚋辉?,這是不爭的事實。
    正月和二月這兩個月,是郭去這一輩子走的路最多的月份,不過收獲也還算不錯,三個縣,三十多個鄉鎮,有四十多個人愿意在他這里進貨。
    這數據是不是有些少?其實不然。
    一個人就算每次進貨一百套,按照九塊錢一件的價格,那就是七萬二千塊錢!那些攤販們每個人只要進一次貨,那么郭去能賺到的錢。至少七萬起步!
    額,好像有些膨脹了,把本金給忘了,郭去掐指一算,就算除去本金的三萬二千塊錢,那他也有三萬多可以賺!
    我驕傲!這賬仔細一算,郭去不禁癟著嘴,高昂著頭,四十五度仰望天空。
    結果,帥不過三秒,郭去就妥協了,咳,陽光有些刺眼,他不得不把頭底下來,畢竟太陽公公惹不起啊。
    “穩??!別浪!猥瑣發育!”郭去自言自語了一翻,總算平復了心情。
    而今他坐在磚房里,還是縣里的磚房,他買的,為了存放服裝而買的。
    至少在外人看來是這樣子,就算十幾二十年后,由于他如今的房子,是在商業街,算是漲了一千倍,也只能歸咎于,他當年生意做的有些大,形式所迫,買了這磚房。
    當然肯定也會有人酸溜溜的罵到:真是走了狗屎運了。
    但也僅僅是罵這一句話罷了,郭去還真是“運氣好”,九五年城里,那么多磚房,他偏偏就買了最大的。
    二十年后,這房子不值錢,但宅基地值錢??!
    想要賺五百萬塊錢,而今他需要多長時間?除去其他因素,就算他批發一輪服裝,能賺四萬塊錢,那也得批發一百二十五次!
    算一個月一次的話,那可得十年時間!可惜由于種種因素的影響,他最多還能做一兩年的服裝批發。
    這是他經過深思熟慮,考慮總總因素后,得出的最好結果,換句話說,這服裝生意或許有可只能做一年,也有可能只能做半年。
    為什么呢?
    別人又不是傻子,就算是由于交通不便,導致消息閉塞,那半年到一年多的時間,也足夠別人了解郭去這個“競爭對手”了。
    然后就看各人的反應了,如何做出應對措施,那是同為中間商的“競爭對手”的事情,這與郭去無關。
    反正他是打定主意了,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