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命射擊,斜著身子從地上一掠而過,在短短幾秒鐘下,把手槍子彈完全打光,然后躲到一根石柱后,快速的換上另外一個彈夾。
整整十二發子彈打完,六名紅衣匪徒被擊中要害基本活不了,其實,按照李曦槍法,一槍一個,十二發子彈能干掉十二個人,但他現在已經習慣兩槍殺一個,畢竟他可不想出什么意外。
“瑪德,可惜了,要是麥當奴當時弄點聲音出來,自己就能先把他解決?!崩铌匕蛋祿u頭道。
剛才他開槍,完全是因為用耳朵判斷那些人的位置,然后才開的槍,只是當時麥當奴沒有弄出聲音,沒能第一時間判斷出他位置,要不然就能先干掉他,這樣恐怖分子在沒有首領之下,肯定會慌亂起來,那么想要解決他們就容易許多。
麥當奴見到李曦瞬殺六人,心中也嚇了一跳,趕緊后退幾步,站在一名紅衣匪徒身后,雙眼怒瞪,嘴里大喊:“快,廢物,你們都給我沖上去殺了他!”
說完,他還不解氣,從腰間掏出一支改裝過的巨大手槍,朝著李曦的位置開了一槍。
改造過的手槍就是不同,砰一聲轟鳴,一顆比普通子彈還要大一點的尖銳子彈在石柱上開了一個大洞,余威不減,從李曦腦袋右側飛射而出。
右側頭上幾根發絲因為空氣中的硝煙,從中燃燒,李曦驚得眉頭一挑,尼瑪!老子差點就被爆頭。
心有余悸的李曦,對于麥當奴手中的槍可是忌憚無比。
噠噠噠……
換好彈夾的紅衣匪徒,無數子彈朝著李曦石柱射去,把石柱打的凹凸不平,碎石飛濺。
這種情況下,李曦根本不敢竄出來,耳朵里聽著槍聲,還有時不時傳來的人質驚叫聲,這讓他意識到賭廳人質太多,繼續激戰下去很容易傷到所有人,李曦很快就下定決心,必須先沖出賭廳避免大規模傷亡,然后利用自身優勢,把麥當奴一伙人個個擊破,而不是留在這里和他們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