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到這會才明白,徐佑前面東拉西扯說了那么多,其實并非舍不得跟袁府的聯姻,而是為了這份聘禮而來。
說來可笑,袁府的嫡親女兒,在外人看來是何等尊貴,可放在這小子眼中,竟然還不如那些阿堵物重要。
袁階并不知道后世有句名言叫“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但對他而言,此事能以錢財結束,自然是最理想的結果。說老實話,剛才徐佑的虛張聲勢確實有點嚇到了他,生怕再起波折,笑道“我這就讓人去取禮單……馮桐!”
一直在外間侍立的馮桐馬上推門進來,聽了袁階的吩咐,有點摸不著頭腦,但還是回稟道“單子不用取了,都在老奴的心里記著呢,共璋璧十枚、鹿皮三十張、羊四只、犢兩頭、雁一只、酒黍稷稻米面各百斛、錦彩五十匹、絹三百匹、錢五十萬……”
馮桐洋洋灑灑說了好一會,徐佑聽著就跟以前相聲《報菜名》里的段子一樣,也從另一個方面,讓他真正認識到這個時代高門望族的奢靡無度。
不過姻親之好畢竟是了不得的大事,禮單豐盛些也在情理當中,比起魏朝時的著名吃貨何曾,一日餐飲費用一萬錢,還說沒有下筷子的地方,這只是小兒科了。況且禮單里的好多東西,都是《儀禮?士昏禮》規定的,比如大雁,是必備的東西,大雁按照季節遷移南北,用來比喻婦人要不失其節,而雁子飛時行止成列,卻是告訴人們要長幼有序,不可逾越。
不過因為這個“大雁”,還鬧出不少搞笑的事來。要知道大雁畢竟是飛在天上的高級動物,一般人想要撲捉十分不易,曾經有的民家因為終年打不到一只雁,幾乎都耽誤了兒女的婚期。有鑒于此,魏晉時經過官府、社會和玄、道、儒、釋等各界名流的集體討論,決定可以用“鵝”來代替。這條法令一出,估計大雁一族要“亦矣歌”,而呆頭鵝卻得“常戚戚”了。
“馮管事好急才,竟連這么久的禮單都記得一清二楚,袁公府中,真可為遍地英杰。”
在自家郎主面前受到贊揚,可比私下里說上一萬句,馮桐極為得意,再看徐佑也變得順眼多了,起碼沒之前那么厭惡了。
袁階皺眉道“七郎,要是按照原禮單退還,恐怕有些東西今天置備不齊……”不說別的,就是大雁,這個時節去哪里找?
“不用這么麻煩,”徐佑笑道“除去錢幣,其他東西折價五十萬,共計一百萬錢,這樣大家都方便許多。”
一萬錢大概可買一百五十石至二百石谷,抑或七只羊、10匹絹布和兌換一兩黃金,徐佑開的價,其實是低了的。這倒不是他害羞臉嫩,不敢獅子大開口,而是深思熟慮之后做的決定,要是現在有官身士籍,就是千萬錢也可以拿了就走。但他的身份只是個齊民,處在社會的最底層,要是隨身帶著巨資,到了錢塘那種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不僅太過招搖,而且極易招惹各種禍事。所以,不多不少,百萬錢恰到好處,既可以滿足當下的基本需求,也可以為日后的謀劃攢下本金。
只要有本金在手,曾經縱橫商海的徐佑,根本不懼怕任何艱難險阻。歸根結底,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社會的本質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一理通百理明,做人、做事、做生意都是如此!
“我豈能占你的便宜!”
袁階這點風度還是有的,對馮桐道“去支取一百五十萬錢,備好牛車,等七郎動身去錢塘時,直接送到座舟之上。”
既然袁階非要多給五十萬,徐佑也沒有拒絕,笑著答了謝。錢財之事議定,袁階不欲耽擱,讓馮桐去取來婚書,又轉頭望著徐佑,道“你的婚書可曾隨身帶著?”
其時婚書一式兩份,男方女方各留一份,徐佑搖頭道“那夜突逢大難,一應物什盡毀于大火之中,什么都不曾帶出。”
雖說退婚要收回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