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三十五的分潤,比來之前小柯總那邊的理想比例是低不少的。
小柯總包括唐人的董事會,甚至是郭云帆,都覺得在投資方面,林寶方面肯定不會拿出來太多的現金來作為投資成本。畢竟,他只是一個個人,以及小小的工作室,雖然是有名,林寶手上也有錢,但是肯定不會像是唐人或者是其他的那些大的影視公司或者是視頻站那樣,一下子拿出來這么多錢來投資。
畢竟,這么大的項目,而且因為是合作開發,所以,最好能夠把整個投資平均拆分開幾份,這是商業習慣,同時,也是比較明智的做法。
而唐人這一次的野心不小,小柯總,包括郭云帆拿出來的那份計劃書里面,可是有著50%以上的唐人投資。
但是,林寶顯然是對于自己這部作品的信心十足,而且,在投資方面,也沒有絲毫的猶豫。當林寶說出自己工作室拿60%的時候,他和鄭蓉臉上的表情,顯然是毫無商量余地的。
而且,要是其他人的話,即便是一些大型的工作室,或者是公司,這么自信,或許其他人還能有一些說法。但是對于林寶,對于林寶的這個《冰與火之歌》的IP,其他人并不是處在合作開發的位置,而是迫切想要參與這一項穩賺不賠的投資之中。所以,林寶說他想要投資60%,其他人也不能多說什么。
所以,郭云帆自己也沒有再就林寶那邊的60%多說什么,剩下的那5%,顯然也是不可能再拿到的。
“35%的分潤……”
郭云帆沉吟著。
唐人這邊肯定是一定要投資,即便是按照林寶說的,超過八億的投資,唐人這邊出2.81億,還是能拿得出來的,而且遠遠低于小柯總給的限額。
而拿35%的分潤,然后代替林寶操持整個的IP過程,這個唐人那邊肯定也沒有問題/。
關鍵是,林寶最后給出來的那個超出預算的要求,是郭云帆要去討論的。
實際上,這一點也是在影視行業里面經常遇到的問題。
像是一些大型的影視劇投資,超出預算的事情很常見,那這部分超出的預算,由誰來出,是事先都要商量好的。
而這次,林寶給唐人35%的分潤,同時,也把這個超預算的責任給唐人,從最后成品的效率或者是質量上,反而是非常正確的。
一般來說,一部影視劇的拍攝,因為很多的意外元素,再加上,即便是預算決定之后,但是因為整個周期過于長,所以在成本上,如果很苛刻的話,最后都是會有超的。
而把最后的超預算的成本算給唐人這邊,同時,唐人代林寶在操持整個IP的開發,肯定會在預算和拍攝質量上面,進行最精確地匹配。
可以預見,唐人拿到了開發權,無論是聯系團隊,還是敦促拍攝進程,都會非常積極。他們肯定也不會因為為了節省預算,最后粗制濫造。
因為,最后的審核權,在林寶的手中。
“寶哥……我自己這邊,判斷是沒問題。我想,小柯總他們肯定也是非常有意向來做這個投資。不過,我實話說,這一次的總成本有些超過我們之前的預期,所以,我可能要拿這個再回去給小柯總看看……”
郭云帆自己,對于林寶還是非常信任,知道他的為人。
八億的成本,能夠拍出多少的效果,林寶包括鄭蓉肯定都會有一個大致的判斷,所以,肯定也不會因此來坑唐人。
但是,這畢竟是八億的項目。
2.5億的投資,唐人可以毫不猶豫地拿出來。
因為,不管最后的成果如何,他們肯定都是會賺的。只不過,沒有林寶賺得多而已,但是卻絕對是以往所有的項目里面,最賺的一個,
但是,畢竟是總成本8億的項目,成本越大,有可能的返工帶來的成本折損就越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