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一章尼古拉斯?一官
崇禎元年(1628年),閩南大旱,饑民甚眾,許多百姓無以為生。
為了減輕賑災壓力,時任福建巡撫的熊文燦,授意接受招安后擔任“海防游擊”一職的鄭芝龍,設法在漳、泉各府動員一批災民去大員墾殖,并定下了“人給銀三兩,三人給牛一頭”的優惠政策。
結果,鄭芝龍招納了數萬人,用海船運到笨港墾荒定居,大大擴展了在臺灣的福建移民的數量和勢力。
不過,遺憾的是,鄭芝龍自始至終沒有派遣武裝力量到大員去,也沒有明確宣示對大員的所有權,以致被貪婪的荷蘭人鉆了空子,以武力奪取了笨港一帶的治理權。
或許,鄭芝龍認為,與海上貿易相比,在大員發展農業的油水不大;又或者,在力與其他各路海盜頭目的爭斗中,他不想節外生枝,過于開罪荷蘭人。
總之,他沒有公開干涉荷蘭人的擴張舉動,只是支持笨港福建移民中的首領,通過他們來遙控當地的移民村落。
郭懷一便是當地的墾殖主之一,得到了鄭芝龍或明或暗的支持。
及至鄭芝龍屈膝降清反被羈押,失去自由后,與其分道揚鑣,毅然打出抗清大旗的鄭成功,通過郭懷一等人,繼續關注著大員的局勢。
而處于荷蘭人統治區域內的郭懷一,幾乎每個月都會寫信給他,報告當地的情況。
作為當地的華人領袖,荷蘭人在當地的許多行政事務都要依賴于郭懷一等人,因而,荷蘭人在當地的一舉一動,貿易狀況,郭懷一可說了如指掌。
……
郭懷一在書信中提到,今年農場主都減少了甘蔗的種植面積,大幅降低了農民工資,不少農民因此而失業,民眾生計大不如前。
然而,巴達維亞當局屢屢催促大員設法增加財源,大員當局的課稅越發沉重。
除了原本征收的什一稅外,甚至連獵鹿和捕魚都需要買執照,可是仍無法滿足開支,當局又增設了新的人頭稅,并派士兵入鄉檢查是否足額繳清。
尼德蘭士兵態度蠻橫,手段卑劣,不僅故意沒收漢民的人頭稅單,借機搶奪各種家當,甚至還在夜間手執火槍,成群結隊闖入漢人村落“臨檢”,農民不穿鞋子也要罰款,找出做飯撿的木材也要罰款,其實就是公然搶掠……
“課稅蠻橫,漢民愈發貧窮,禮拜天也必須勞動、工作,卻不能掙到一點錢……蔗農俱以每月一成以上的利息向富人借貸,待作物收成后再行抵債……許多人因此放棄了他們已開墾的農地,不想繼續留在大員,打算偷偷返回家鄉……”
讀到郭懷一信中的這幾句話,鄭成功陰沉著臉,默默地放下了信函……
對竊據大員二十余載的荷蘭人,鄭成功并不陌生。
早在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荷蘭人就屢次侵入中國粵閩海域,要求與中國貿易,均遭到大明地方官員的拒絕。
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在巴達維亞(今印尼雅加達)建立了永久性的軍事基地,從此,他們更加頻繁地侵入南中國海域,不斷騷擾沿海地方。
天啟三年(162年)八月,荷蘭人進犯福建沿海,被大明福建水師擊敗,退往澎湖,仍不時在海面騷擾,嚴重危及漳、泉沿海的安。
天啟四年(1624年)七月,明軍出動一萬余人進擊澎湖,荷蘭人戰敗,在某個熟悉航道的華人敗類的指引下,退往了臺灣島南部一個叫大員的地方(今臺南市一帶)。
由于大明在大員沒有軍隊,他們得以在大員海外的一個鯤身島(沙洲)上建筑城堡,起名為熱蘭遮城(今安平古堡),從此開始為禍此地。
關于大員名稱的由來,據說是由閩南話“臺員”轉音而來。
從此,整個臺灣島,都被這些殖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