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梅蓮可迪休拜卡,女,創世歷1003年凈之月19日出生,南城城主。
被告維烈,男,疑為“血魔”,年齡不明,西城貝姆特屬下。
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六座要塞重建及維修費用,人員撫恤金總計8千萬金幣;
2、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創世歷1037年凈之月,在西城卑鄙的發起對南城的侵略中,一名紅色頭發,頭戴“精靈之眼”的貌似二十多歲的青年男子,以“隕石群落術”損毀了肯格、諾雷等六座要塞,其中肯格要塞全毀,全城化為焦土,另外五座要塞城墻遭到嚴重破壞。由此導致南城部隊在灰水河慘敗,犧牲了兩位軍團長和兩萬多名士兵,并與西城簽訂了喪權辱國的《灰水河條約》,將凡爾加平原系數割讓給了西城。據親自參與抵抗西城侵略的凱依將軍及南城數名士兵指證,其中用禁咒摧毀六座要塞的罪魁禍首就是自稱維烈,當時在貝姆特手下擔任會計的紅發男性。維烈助紂為虐、為虎作倀,在西城對南城的侵略中擔任破壞的主要任務,犯下縱火、屠城、屠殺平民、破壞城墻等數項重大罪行。上述事實有凱依將軍及南城士兵多人的證人證言,肯格要塞現場圖,諾雷等五座要塞現場照片,及宮廷術士鑒定書為證。綜上,維烈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足以認定。
原告認為,被告維烈縱火、毀城、屠殺平民,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特向魔導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依法懲處。
此致
魔導國最高人民法院
具狀人梅蓮可迪休拜卡
創世歷1038年
委托代理人蕾雪
法利恩羅塞
答辯狀
答辯人維烈塞浦路斯,男,年齡不祥(自己都忘了),職業不明
答辯人現就梅蓮可訴其故意殺人,縱火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對原告所指控之罪行一概不予承認。人在戰場,身不由己,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歷史是由勝利者書寫的。被答辯人要以戰爭罪審判答辯人,等被答辯人滅了西城再說。
如今西城與南城已簽署停戰協議,被答辯人起訴答辯人既無事實理由,也無法律依據,請法庭依法駁回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魔導國最高人民法院
答辯人維烈塞浦路斯
創世歷1038年
委托代理人吉西安凱曼
楊陽
地點中城最高法庭
審判長拉克西絲
代理審判員莉莉安娜蒂明克德修普克魯索懷恩
書記員雷瑟克尤耶
原告梅蓮可迪休拜卡
委托代理人蕾雪
法利恩羅塞
被告維烈塞浦路斯
委托代理人吉西安凱曼
楊陽
旁聽者各城名流以及昭霆、耶拉姆、軒風等等~~~~~~~~
吉西安對維烈說在法庭上你什么都別說,讓我對付那幫家伙就好了。
維烈可是~~~做了就是做了,他們起訴的沒錯啊。
楊陽維烈,我知道你不想撒謊,你也沒有做錯,他們想用輿論的力量壓倒你,同時也是針對貝姆特城主,所以,不能讓他們贏。
維烈(哪有這么麻煩~~不過,我要體驗人類,所以也要按人類的習慣處理這個~~~官司吧~~)
拉克西絲原被告雙方對審判庭的組成有意見,要求回避的嗎?
蕾雪沒有
吉西安沒有。
拉那么,現在開始開庭。原被告雙方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