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簽合同很順利。余海嶺也沒有坑李牧。不過簽合同的時候把律師嚇了一跳。第一份合同沒有問題,中規中矩。嚇住律師的是第二份合同。李牧和余陽的合同。
“李先生,這合同不能簽。完全是霸王條款。這對你沒有一絲的好處。”王理介紹來的律師拿著那份股份的合同。義正言辭的說道。
余海嶺和余陽都沒有說話,反而是望著李牧。他們兩個也知道,這份合同完全不公平,因為余陽只負責分紅,虧損什么之類的東西跟他們都無關。
“沒事,你就看看除了”李牧又把昨天說過的話重復了一遍。
“除了這些之外,有沒有其他的問題。”李牧看著律師。
“其他的到是沒有什么問題。不過李先生,我要提醒你一下。這合同很明確的表明了。損失由你一人承擔。但是利潤卻是你們七三分。也就說他只賺不虧啊。這很不公平。你確定要簽嗎?”律師還是敬職敬業的為李牧解釋。
“嗯,沒有問題我就簽了。”李牧接過律師手中的合同,粗略看了一下。有一條讓李牧沒有想到。那就是事故這一條。
如果酒吧出現了非利潤上的問題。責任由李牧和余陽兩人承擔。這是李牧沒有想到的。他以為以后酒吧出了問題,任何責任都由他一個人擔著。沒想到這余陽居然愿意和他一起承擔。
酒吧畢竟是夜場,牛鬼蛇神都會出現。免不了出現一些岔子。既然余陽愿意一起承擔。李牧也高興。看來這余陽是真打算交李牧這個朋友了。不愿意太坑李牧。
其實這是原本就該有的條款。畢竟余陽有著三成的股份。肯定他也有責任。但是到了李牧這個不懂的人眼里。這是情分。
李牧刷刷的簽上了自己的大名。然后問道“伯父,你給我一個賬戶吧。我把錢給你轉過去。”
余海嶺見李牧這么說,直接說出了賬號。李牧很快就給銀行打了一個電話。把一個億轉到了余海嶺報的賬戶上。(本人不懂一個億怎么轉。所以就亂編的。不要當真,畢竟作者沒有見過一個億長什么樣。更別說轉賬了。)
錢到賬了,余海嶺都還有點不敢相信。第一次見給他送錢的人。而且這送錢的人比他還著急。沒有說什么完工再結賬。而是直接轉了過來。或許李牧真的是個傻子。
“伯父,錢到賬了吧。”李牧詢問了一下。
“嗯,到賬了。”余海嶺回答道。
“那就麻煩伯父早一點開工。”李牧收好了他的那一份合同。然后就打算離開余海嶺的辦公室了。
“放心吧,小牧,你和余陽是朋友。我也算自家人。你放心。最多三個月。我一定給你把全蓉城最豪華的酒吧弄出來。”余海嶺排排胸脯保證到。
“小牧,我馬上安排酒吧的事,就不陪你玩了。況且你們年輕人玩的那些東西也不適合我。”
“余陽,你就代我去陪陪小牧吧。”余海嶺給余陽了一個眼神。
余陽立馬會意。走到李牧的身邊,單手搭在李牧的肩膀上。“走,哥帶你去一個好地方。”
“算了。你還是跟我想一想以后這酒吧讓誰來管理吧。畢竟你也算股東。”李牧和余陽一邊走一邊討論。
“要不你去管?”李牧突然看向余陽。
“想都別想,我堂堂泰盛的少爺。去管理酒吧。那不是讓人笑掉大牙嗎?”余陽立馬反駁。
“要不讓老板娘去?老板娘人長得漂亮,又有夜場經驗。是個不錯的人選。最重要的是”余陽一挑眉。賤兮兮的說道。
李牧當然知道余陽的意思是什么。但是想了想,覺得老板娘真的不錯。就在這個時候,李牧的電話響了起來。
“木頭,你車還要不要了?這么多天開你這破車你知道我花了多少油錢嗎?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