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格拉摩根郡,在1972年時被一分為三,分為了以斯旺西為首府的西格拉摩根,和以卡迪夫為首府的南格拉摩根和由布里真德、格拉摩根峽谷等組成的中格拉摩根。英文中基本上只要是姓摩根的,祖先都從或多或少跟這里有些瓜葛。現在,住在格拉莫根三郡的居民們,以這個姓氏為父姓的人并不多,而都用上了英格蘭人的姓氏——這也就意味著這里會說威爾士語的人不多了。
所以,在南威爾士,反倒是說威爾士語的人不占主流。倘若在南威爾士的大街上用威爾士語打招呼,要么是威爾士民族主義者,要么是跟風的智力障礙者。
格里格威赫與馬斯塔赫一樣,都曾是在格拉摩根郡中威爾士語使用者相對集中的地區。格里格威赫被林義龍買下來之后常住居民只有林義龍一個人,自然而然地就沒人講威爾士語了。馬斯塔赫的威爾士語使用人數不過1000人,只有在馬斯塔赫的林場大門上還雋刻著的那個威爾士語名字還依稀地提醒著來人,這里仍是威爾士人的土地。
馬斯塔赫的鎮民們對西格拉摩根郡的林場所有權變動知道得不清不楚,他們最剛開始的擔心認為買下格里格威赫的人會把這里的樹木伐光種草,變成和格溫特北邊那樣光禿禿的草地放牛養羊。在這個可能性被林義龍和議會聯合公報否決之后鎮民們就會往好處想按常理來說,一個遠東的業主不可能把這里當成緩慢收益的林場或者牧場,他們開始展望業主會把布萊肯林場當作旅游景點,促進當地的旅游產業,幾十名服務員或者廚師或者單純是無所事事的管理崗位。
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隨著十幾名東歐林場工人和他們的家屬開始在馬斯塔赫鎮上安家,他們就明白自己的盤算落空了——新業主真的要把這里當成林場來經營——偏偏馬斯塔赫小鎮農業工人和礦業工人居多,林業工人很少,不僅沒能取得工作,反而要容納這些外來居民。
馬斯塔赫鎮民最難以容忍的是,布萊肯林場的職工是三餐的,管飯的林場工人沒經濟理由給鎮上的餐館和酒吧貢獻日常營業額,而林場的生活用品和農用機械的供貨商、維護商,根據地域被分配在了西格拉摩根郡的內思和斯旺西,而不是本地商人。林場和住在鎮上的林場工人更是由于sa郵編和登記地只向西格拉摩根郡議會繳納居住稅——換句話說,這意味著所有林場帶動的經濟好處和大頭稅收都被西格拉摩根郡議會拿走了,然而林場的這群西格拉摩根郡的納稅人反而要享受中格拉摩根的各項公共服務。
文化原因和經濟原因一并,要把這些人從鎮上趕出去不現實,鎮民們于是開始自發地隔離林場工人,不允許工人們使用社區圖書館和游泳館。
遇到這種情形,作為律師的林義龍想到了很多反制措施——重新啟用在西格拉摩根的萊戴凡橋村的路口,或者把馬斯塔赫河的河水斷掉。可無論哪一種方法都不太現實。林場改變轄區又是不可能被接受的,只能這樣的狀態繼續。
不得不與鎮上的接洽人員進行協商,卻沒發現自己哪里對馬斯塔赫鎮能做一些貢獻,林義龍想得是洽談一些慈善事務,向當地的公共事務部門比如學校教會捐贈的3500鎊和為消防和救護每名應急隊員3萬鎊限額的撫恤保險。
3500鎊這個數額的確定是有實際的考量的,他每年向西格拉摩根郡履行的林場的居住稅只有3600鎊,水費則因為與兩地水務部門達成的馬斯塔赫河維護協議,是完全免費的——所以他不可能額外支出相同一筆數額給中格拉摩根郡議會;他的工人們名義上的居住地是林場,所有林場工人居住的住房雖然在馬斯塔赫小鎮上,仍然算林場的一部分,需要繳納的居住稅是含在林場的居住稅中的,不會要他們多付錢;在他的開支里,除去馬斯塔赫中轉去布里珍德和卡迪夫火車票交通費和燃料花費,唯一可能向中格拉摩根郡繳納的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