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肯林場31 分紅
就在林義龍向艾米講述他行事方式的原因過了不到四天,林義龍就與他說過的內部人員F見了面。
林義龍與阿飛是在愛爾蘭的科克機場見的,兩人都沒有攜女伴。
他們來這里的原因是為了參加阿飛身份典禮,典禮統一在凱里郡的林恩湖畔會議中心進行。
“你看,我們的后備計劃還是值當的。”林義龍拿著給阿飛弄來的證書,對他微笑著。
因為從這一年開始,為了應對不斷增長的金融犯罪,東西方國家紛紛加入銀行賬戶統一申報暨信息互換協定(CRS&nrk)——林義龍在愛爾蘭、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和摩納哥等地注冊的投資實體并不受影響——可受影響的卻是直接公民個人,比如經常收到個人分紅的阿飛。
為了避免發生類似的問題,林義龍沒和阿飛商量,就直接通過一家中介“合法”購買了愛爾蘭的身份——阿飛在愛爾蘭的身份就是在科克注冊的一家科技公司的CEO——他的“分紅”只要在愛爾蘭完稅,這部分收入就不會影響到家人。
作者:寫這段我考慮了很久,還是決定寫,畢竟“犯罪在于預防在于阻止而不在于追責。”
“確實是這樣,但你確定這樣的安排不會產生別的問題?”阿飛問道,“如果我和小雪要是......”
“沒關系,國內法律文件除了民事仲裁,沒有在外國強制執行的適用性。”林義龍笑著做出了他的保證,“你現在姑且不用考慮以后會發生什么,如果法律這邊有調整,我會提前通知你的。”
“萬無一失?”
“萬無一失是不可能的,但我盡可能的爭取。”林義龍道,“我只能向你這么保證。”
“那就好......”阿飛臉上這時候才出現了點笑模樣。
阿飛在林義龍的“信息鏈”只起到一個并不觸碰“細藍線”的作用:他所人事材料所指向的人才是主要責任人。這種心態讓他在拿林義龍的這種分紅報酬時,阿飛并不覺得“心里有愧”。
硬要說心里不舒服的地方,大概也只是向家里人隱瞞這部分收入情況的“負罪感”——可誰又會嫌棄自己財產的充盈呢?
“這是一張不記名的企業信用卡。”林義龍又拿出了一張企業借記卡放在阿飛面前,“如果你需要任何花費,可以從這張卡上走。”
“我已經有自己賬戶了。”阿飛不以為然,“為什么要這么麻煩?”
“我們假設你用你的借記卡在國內消費了。”林義龍道,“這筆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是你,交易介質也是你的名。你該如何解釋你在國外有賬戶且未申報的事?這不是能用‘忘記’打個哈哈能過去的理由,尤其是CRS生效的以后。”
“那你有什么建議?”
“借記卡上面不是你的名字,也不是。”林義龍十分耐心地講解道,“就當是撿的,從這邊走花銷,你簽字的話簽‘AfW’——注意是小寫的f,銀行就認可。這種事絕無可出現紕漏,對你對我對別人都好。產生的欠款,就算是你的欠債,每年歸還給我就好。”
阿飛點了點頭,收起了卡片,同時拿出他的愛爾蘭銀行借記卡交給了林義龍。
“要不然,你就替我管理賬戶好不好?”阿飛問道。
“可以,但需要你的委托書,而且還要回到科克后,找另外兩位律師聯合署名并公證。”林義龍微笑道,“至于律師費,你給我5歐或者請我吃一頓晚飯,我們就算成立代理關系。”
“所以,總的來說,這么說我這些錢還是花不出去?”阿飛問道。
“不能說不能,不過需要有點方式方法。我有一個不成熟的建議,你想聽一下么?”
“你有什么好建議?”阿飛來了興趣,問道。
“你岳父現在供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