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受人指使的話,那簡單,找王寶若問個清楚便是。
他是個孩子,想要讓他把實情說出來,根本是輕而易舉。
白起立即動身,前往管教所。
……
管教所。
有九十九只烏鴉在大門外蹦跳個不聽。
“你喜歡吃什么?”白起看著眼前的這位小男孩。
王寶若有點愣頭愣腦的樣子,一聽到吃的東西,頓時兩眼放光,顯得格外興奮“我要吃方便面!辣條!我要吃果凍!雪糕!”
“那行,我給你買。”
頃刻間,白起再次回來,將一堆零食全都放在了桌前,“但是現在,你不能吃。”
“為什么?”王寶若的口水快要流了下來,可是一聽到白起的言語,他的眼中充滿了失落和希望,“求求你了。”
求求你了。
這句話從一個八歲小男孩的口中說出,竟有別致的韻i味。
“你要是想吃的話,我問你什么,你就要回答什么,不要騙我,好嗎?只要你能誠實的回答,不光是這些零食,只要你想吃,我明天,后天還給你買。”白起的語氣溫柔似水,讓小男孩感受不到絲毫的敵意,就如同一個大哥哥的存在。
“哦,行!”小男孩答應了。
“是不是有人讓你殺掉馬奇蓉的媽媽的?”白起的眼神,精準望著王寶若的眼神。
“我……我……可是他不讓我說出來。”小男孩為了承諾,但是又看到眼前的零食,糾結了,又想說,又想不說。
然而年紀尚小的他卻不知他這句話,就已經把實情說了出來。
“事情進展的也太順利了。”
白起感慨了一句,就乘勝追擊,“如果你不說,可以,那么我想問問,他不讓你說出來,他是誰?我想和他交個朋友,也想送他一點零食。”
“不行!不能給他!零食都是我的!”
王寶若滿滿的不情愿。
“好好好,都是你的,我和他交個朋友就行了,不給他零食,一根辣條都不給。那你能不能告訴我,他叫什么?住在哪?我現在就去找他。”白起問。
“他叫光頭強!嘿嘿!”
“光頭強?”
“是啊,他光著頭,特別像光頭強,我還摸了他的腦袋呢!可好玩了!”
聽到這里。
白起逐漸有了眉目。
王寶若所說的光頭強,難道是戴南冠?
當初戴南冠在醫院做手術的時候,頭發被剃光了,符合光頭強的身份。
出院逃跑之后,戴南冠所行兇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人加害戴天。
而現在,也是找人加害一名女性。
從這個邏輯上來講,是戴南冠沒錯。
但為了更加詳細的確認這個推斷,白起繼續問“你說的這個光頭強,他的嘴巴上是不是有一個黑痣?”
“黑痣是什么?”
“就是一個黑色的點,圓圈一樣的,豌豆吃過嗎?像豌豆那么大。”
“哦,有!”
白起會心一笑。
那就是了。
……
根據《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也就是說,戴南冠唆使王寶若殺人,那么戴南冠就會獲得相應死刑的懲罰。
再加上之前戴南冠已經連續殺害了七條人命,他死一百次,也彌補不了這么天大的罪孽。
……
“你是在哪個地方,見到那個光頭強的?”
“就是在我今天回家的路上!”
白起立即讓人調取監控,查看這個路段的所有監控,監控上并沒有出現戴南冠的任何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