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在江北也征收不到什么鹽稅,如果不是要依賴江北藩鎮對抗金兵,朝廷早就要打擊江北私鹽南下的渠道了。晏孝廣要動江北私鹽,官員不會反對,只要晏孝廣不激出什么亂子來,能提高是功勞,不降低就無過。
晏孝廣不但不求無過,反而一心要建個大功。他夸下海口,三年之內,要在江北受一千萬鹽稅。這狂言驚嚇到了許多官員,也有很多想看笑話的。
其實收鹽稅一點都不難,難得是地方的配合。因為淮東的產鹽量并沒有降低,甚至比以前還擴大了很多。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監管之后,林永那些藩鎮,自己就在無節制的制鹽,他們只怕賣不出去,不愁產不出來。
產鹽是需要人力的,這一點技術早就解決了。曬鹽技術出現的很早,一直跟煮鹽是并行的,并非沒人知道曬鹽的好處,只是曬鹽投入很大。不像煮鹽,一個人支口鍋,就能起灶煮鹽了,曬鹽首先需要光大的場地,然后還要在場地上鋪設青石板作為曬場,還要修建飲水的鹵水溝渠。一個是一次性投入少,周轉快的輕工業模式,一個是一次性投入大,效率高的大規模工業模式。
由于古代鹽場管理混亂,導致缺乏大型資本進行這種投入,因此煮鹽一直是主流。可是林永這些藩鎮,他們開鹽場的時候,面臨的是勞動力匱乏,人都被殺光了,土地剩余,本來無人的鹽堿灘涂就多的是,而他們又資本雄厚,急于擴大規模的他們,就開始大規模采用曬鹽的方式產鹽,規模巨大,就怕賣不出去。
李慢侯名下的鹽場同樣如此,大量采用曬鹽法,他甚至是技術的推動者。
產量比原來更大,只要控制生產環節,能合理的對生產征稅,稅收總量就是可以預計的。所以晏孝廣說三年收一千萬貫,并非夸大其詞,相比于北宋的規模,這甚至只是一個很保守的估計。
他第一步就是廢棄了江北的官鹽場,這些官鹽鹽場的鹽早就堆積如山了,根本賣不掉。接著他開始在各大鹽場附近開設合同場,不要求統購統銷,但要求商人先在合同場繳納鹽鈔錢,換取標準的鹽袋,然后拿著鹽袋去鹽戶手里買鹽,他們給鹽戶多少錢官府不管,一袋鹽是標準的一百二十斤,也就是一石,官府收一貫兩百錢,相當于一斤鹽征稅十文。看似比從老百姓手里四文錢收鹽,三十三文賣出利潤低的多,可是這是凈利,官府不需要自己販運,不需要銷售,省去這些成本后,損失的利潤并不算多。
如此一改,征稅的成本是大大下降的,固定成本其實只有一個鹽袋而已,只值幾文錢。但監督的成本就高一些,因為十文錢的稅收,也值得走私,畢竟四文錢收鹽,老百姓就不會虧本,十文相對于煮鹽的成本,依然是一個很高的稅率。因此依然要在鹽場周圍進行巡查,防止走私泛濫。但總成本一定不會比原來高,一石鹽至少能盈余一貫錢。而淮東鹽產量保守估計也超過一千萬石,理論上一年就能收一千萬貫。
“一石收一貫?這么多!賣的出去嘛?我一石才賣五百錢!”
聽完李慢侯的說法之后,果然林永非常不樂意。
他們這幾個藩鎮的私鹽場規模巨大,而且互相之間競爭激烈,大肆傾銷。由于是私鹽,質量不錯,而且跟官府四文一斤的收購價相當,所以銷路反而比官鹽好的多。但利潤依然很豐厚,因為他們大都開始采用大規模曬鹽法,產量很高,成本很低,一斤鹽的成本還不到兩文錢。
“跟你沒關系。你還繼續賣五百錢,該賣多少你賣多少。收稅收的是鹽商的稅!”
李慢侯忽悠著,經濟鏈條的傳導性,林永應該不懂吧。
但還是小看了他“話是這么說。你們稅收的那么重,還有誰會來買鹽?就算來買了,不得壓我們的價?這么搞,他們還不如去江南的鹽場買鹽呢!”
李慢侯笑道“不讓朝廷收稅,你們的鹽就是私鹽。收了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