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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寧很喜歡四季有陽光的風,喜歡午后睡不醒的夢,喜歡有知了聒噪的夏天,喜歡有溫暖陽光的冬日,喜歡人生的何處不相逢和無數次意外。
還有很多值得他喜歡的人和事物,比如啊,他喜歡平海縣城舊日子里的光景,十年如一日不曾改變軌跡的公交車,榕樹下等車的白衣女孩,跟在公交車后騎單車的追風男孩,在藍天下飄遠的紙飛機。
在洗白的云影下,躺在柔軟的草皮上睡覺,要是睡累了,睜開眼睛,可以看到最好的晴天。
喜歡的人和最好的朋友就在身邊,什么白云蒼狗,什么白駒過隙啊,真的,和他沒什么關系。
要是興致來了,盤坐起來,叼著狗尾巴草,風吹起校服的衣角,和喜歡的人兒一起聊著開心的事情,和最好的朋友談笑風生,快意恩仇,對酒當歌。
頓時,覺得人生不過如此。
程曦自然是不會理會方寧那種文藝的想法。
她只是靜靜地坐在不算太高的斜坡上,雙手抱住膝蓋,像一個將軍一樣用目光巡視著自己的領地,能夠看到操場上,籃球場上,廣場上許多人的動作,每當心念與此,心里便生出一種甘暢淋漓的快感。
等到心滿意足地俯視久后。才會轉過頭來,看著那個木呆呆的,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傻瓜,忽然莞爾一笑,摸摸他的頭,將頭發給揉亂。
方寧真覺得自己是貓科動物了,被程曦摸摸腦袋,居然會覺得心情格外寧靜,此生何求。
在外人看來,兩人從初中到高中以來就一直形影不離,似乎從沒有紅過臉,沒有爭吵過,不管是誰先下課,都會默契的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等待,不會管別人詫異的眼神,也不會多說一句話,哪怕別人邀他們去吃飯或去玩,也是笑著搖頭拒絕,直到等到了想要等待的人,才會并肩而行。
這樣的舉止行為,真的堪比模范情侶了,甚至讓很多人生出一種錯覺,他們不是普通意義上的情侶,更像家人,只要一眼看過去,就知道他們兩人是無比的般配。
大部分人都覺得程曦對方寧有依賴感,其實并不是的。
方寧覺得有依賴感地應該是自己才對,他習慣和程曦走在一起,習慣了她的一個眼神,有時候一句話都不用說,就已經達成默契。
程曦起身,伸出纖細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膀,轉身說,“走了。”
方寧拍了拍屁股下的灰塵,跟了上去。
草坪的斜坡鋪設了一條鵝卵石小道,左邊花壇點綴了些花草,這個時節正是陽春三月,艷陽高照,偶爾有學生走在上面被白色的花兒掩蓋,頗有萬花叢中過的感覺。
趁著方寧和程曦肩并肩的當兒。
程曦問道,“這個月末的月考準備的怎么樣了?”
他們兩人平時在一起,除了大半的時間用來放松以外,剩下的小部分時間就是交流討論學習,因為分在不同的班級,不能在第一時間了解,所以見面了也會互相問成績狀況。
不過他們都是屬于成績比較優異的學生,有自己系統的學習方法,也無需多擔心成績會下降的很厲害。
程曦的成績一直排名在前,甚至可以擠進那一小簇尖子生里去,穩扎穩打,如果不出意外,考個一本大學是板上釘釘子的事情。
唯一值得她關心的是方寧的成績,方寧各科都很均勻,沒有明顯的偏科,而且在三科主要科目當中,英語最為突出,班上英語第二名大半是他和黎學平二人爭奪。
至于第一名,自然是閆莎莎穩坐英語第一的寶座。
那個女孩同樣是不遜色于程可淑的尖子生,只不過她非常低調,低調到外班根本就不知道有這么一號厲害的人物。
方寧邊走邊和她交流最近的學習情況,英語是他的優勢科目,不用多擔心,而數學則稍顯落后,不過最近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