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走了進來,裴田不禁皺了皺眉頭,正想因此責難,但見李德裕一臉的笑意地正看著自己,當即也沒了說下去的勇氣。
“來犯何人?”裴田問。
“蕭良!”
“所犯何罪?”
“殺人?”
“殺誰?又為何殺人?”
蕭良本就沉默寡言,裴田這接連不斷的問題使得蕭良頓生反感,隨即閉上嘴巴不再回答,只是靜靜地站在那里。
“本官問話因何不答?”裴田怒道。
蕭良看了看裴田,將頭扭向一旁。
“你!若不用刑你還不知何為國法!來人,杖責三十!”裴田怒聲叱道。
但話音方落,便只見李景莊開口說道“不可用刑!”
“為何不可?”裴田氣急敗壞地問道。
“嫌犯早已認罪,此時再用刑有失法理!”李景莊不緊不慢地說道。
“哎,李御使此言差矣,既然我等受命重審此案,那么便應重新審理,嫌犯閉口不言自然可以用刑,用得,用得!”鄭林在一旁糾正道。
“哦?若依鄭評事的意思,那么先前嫌犯認罪的事實也不做數了?若是如此的話,自然可以用刑!”李景莊一板一眼地說道。
聞言之后,鄭林頓時語塞,因為如此一來的話那么就意味著所有的程序必須重新再來一次,包括指定仵作驗尸、調查、取證、而后再與相關人等求證,最后再審嫌犯、簽字畫押,這才算是正常的套路。
雖然在中晚唐時節度使把握軍政大權,但一些尚在中央權力范圍內的藩鎮,在某些事件上還是由朝廷監管處置,而且經過武宗一朝的鐵腕政策后,各藩鎮對待中央的態度也變得更為謹慎。
此時既然李德裕申請了三司會審,那么此案審理的過程和結果便直接由朝廷接管,所以一旦重新走完這套程序的話,怕是沒有多半個月無法結案,而且即便結案后還要再呈報三司,最終由三司在最終的判決書上簽了字后才能正式行刑。
而白敏中的交代是從速處理,所以自然也便違逆了白敏中的意思,裴田與鄭林二人擔不起這個責任。
只見二人臉上青白不定,而后裴田終于開口說道“也罷,既然嫌犯已供認不諱,此時又無異議,自然無需再審,將蕭良帶下,傳李湞上堂!”
少頃之后,只見衙役又帶著李湞走了進來,走到門口時,莫三咧嘴一笑,道“少郎君放心便是,有小的在,這里沒人敢把您怎么樣!”
李湞先是一愣,而后望著鎧眀甲亮的莫三連連咋舌“嘖嘖,果真還是不一樣了,隊正,莫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