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沒啥意思。”
陳魁又何嘗不是擔(dān)心那團(tuán)氣體沒了,讓自己心中失望呢。
堂前,皂吏將擊鼓之人帶到案下,那人大概是五十幾歲模樣,看衣著打扮,不似個莊稼人,神色倉皇,汗流滿面。
“你這人姓甚名誰,有何冤情,為何擊鼓鳴冤?”陳魁站在案旁,問道。
這句話本來不管怎么說,也輪不到陳魁來開口,畢竟陳魁只是一個縣尉兼三班捕頭,并不是知縣。
可是奈何,韓城縣的一把手縣令,死了,二把手縣丞,也特么死了,搞得現(xiàn)在整個韓城縣,陳魁的官職最大,成了實(shí)際上的一把手,何況縣尉本就有掌管捕盜、治安等刑事、司法事務(wù),他說這番話,倒也沒人有意見。
那人連忙說道“小人姓馬名有德,在韓城縣城西十里外的碗廠居住,家里有數(shù)間房屋,因?yàn)槿松俜慷啵识_了客店,昨天晚上,來了兩個商客,自稱是京城人士,路過此地,因天色將晚,要在這店中住宿,小人見是路過的客人,就讓他們住下,今早,天色將明,兩人就離開了,卻不想到了辰時,地甲劉恩突然抬著兩具尸體來小店。”
“尸體?”陳魁聞言眉頭一皺,沒想到自己剛來這個世界,就遇到命案,這個歡迎禮有點(diǎn)特殊啊,雖然陳魁并不是迷信之人,可是這確實(shí)讓陳魁心中生出了不祥的預(yù)感,陳魁近乎是本能的感覺到這件事,不一般。
“地甲劉恩說,在鎮(zhèn)口發(fā)現(xiàn)了這兩具尸體,乃是昨夜在小人家投宿的兩個客人,說小人是見財起意,謀財害命,將兩人殺死,然后拖到鎮(zhèn)口毀尸滅跡的,地甲也不容小人分辨,就將尸體搬到了小人的店中,出言恐嚇,要小人出三百兩銀子給他,才肯為小人遮掩此事,否則就斷定是小人移尸滅跡。”
“小人情急,這才來官府求頭翁為小人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