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汪汪……”
“咬啊!咬啊!咬……他母親的!”
這個名為“喧鬧之居”的酒館,非常的名副其實,此時此刻已經是深夜了,但兩人一進入酒館,便感受到熱浪、混濁的氣息、以及震耳欲聾的叫喊聲。
酒館的中央,有一群醉漢以及穿著士兵服飾的人,正在看著圈中的碩犬互相撕咬,他們在斗狗。
“我們是你弟弟介紹來的,麻煩來一條牛腿、六根香腸,四張燕麥餅、兩大塊鹿肉,嗯,再來四碗豬雜。”石應虎并沒有理會酒館中喧鬧的眾人,而是帶著菲尼走到柜臺的近處,這樣道。
“是康特介紹你們來的嗎?他出去收貨了,怎么會遇到兩位大人,他現在怎么樣了?”酒館的老板娘,是一位四十來歲,皮膚微微犯紅而布滿輕微褶皺的婦人,她掃視一下面前兩人攜帶著的武器,有些擔心得這樣問道。ii
“他……損失了自己的馬,還有一些貨物,但總的來說過得還不錯,被我們救下了,并且也沒有受什么傷。”
“人沒事就好,人沒有事就好。兩位大人稍等,我去給你們準備食物。先來一些熱酒吧,你們是遭遇海難了吧?兩位大人是喜歡喝麥酒還是青杏酒?”眼前男子的皮甲上還帶著許多干涸的鹽漬,因此他之前的遭遇并不難猜。
“來兩大杯麥酒吧,請幫我們熱一熱。”如果是在平常,石應虎可能很有興趣嘗一嘗果味青杏酒的味道,但是現在嗎,兩大杯熱騰騰的大麥酒,更適合自己與菲尼的狀態。
老板娘手腳很麻利,很快的,兩大杯熱騰騰的大麥酒便被端了上來,這麥酒明顯是農家人自己釀制的,非常下料,濃稠而厚實,聞起來有一股令人覺得踏實的麥香氣,瞬間激起了人的食欲。ii
石應虎與菲尼一人一大杯,都舉起酒杯咕噥咕噥得飲下了幾大口,酒是糧,尤其是熱酒,更加把熱力逼活于全身。
兩人喝酒的時候,酒館中央的斗犬比賽,分出了勝負,一頭龐大老邁長得極丑的牛頭犬,把另一頭軍犬的腹部給咬爛,獲得了比賽最后的勝利。
“達特,達特!你真棒!真的是太棒了!”
看比賽的不僅僅是男人而已,酒館里甚至還有婦人和小女孩,那頭剛剛得勝的丑陋牛頭犬直接就被送回村民之間,被一名看起來還沒有狗高的胖胖小女孩一把摟在懷里,她也不顧血污,抱著那頭牛頭犬便親吻,而那頭在斗場上極為兇惡的巨犬,此時此刻也完全收斂了之前恐怖的氣焰,伸了舌頭溫柔得舔舐著胖女孩,背后的尾巴輕輕得搖晃。ii
“那些斯卡迪亞人真是愚蠢,達特是我們這里的狗王,最厲害的斗犬,在這里十二年了,從來都沒有輸過,他們非要和達特比,軍犬,軍犬又怎么樣?斗獸場上它們都不是達特的對手。”在柜臺的一邊,一名醉醺醺的男人一邊喝著酒一邊這樣言說道。
狗鎮這里完全沒有什么特別的物產,但卻過得比附近幾個村鎮要富裕得多,依靠的,就是這里盛產并培育斗犬的傳統,羅那爾克的貴族酷愛斗犬活動,一場盛大的斗犬往往會被壓上幾萬的賭金,因此強大的斗犬價格水漲船高,也令狗鎮居民幾乎家家都訓養斗犬。
這里村鎮的居民對于眼前這一幕都熟悉了,石應虎一旁的菲尼也對此看得津津有味。
如果是平和年代的女人,可能會說這種事多么多么的殘忍,多么多么的沒有人性。ii
然而,在這個時代卻是沒有人會因此多說什么的,不馴養培育斗犬,村鎮里的男人沒就要出去打工、去服兵役,村鎮的整體生活水平都會下降下來,培育斗犬是狗鎮最大的支柱型產業。
并且經過數代人的培養,大多數斗犬已經不適合看家護院了,它們兇悍而嗜血,就像同樣是人,有些人天生好戰一樣,把這種狗當作寵物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