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自己的名字。
看到兩人簽下了名字,新太便把協議分別交給了自己帶來的法務人員。這下子懸在星環社頭上的這把利刃終于暫時被擋住了,星環社又贏得了喘息的機會。
……
不過,債務置換,終究只是無奈之舉,畢竟這些錢可是一分都沒有流進星環社的賬戶。眼下新太真正要做的,就是把這些錢全都追回來。
可是,挑戰巨人是這么容易的一件事嗎?如果論規模,星環社在Livegate面前簡直就是一只小螞蟻。對方只需要抬抬腳,就可以輕易的把自己踩死。
所以,新太覺得,還是先禮后兵為好。
“入江學姐,我想請您向Livegate的法務部發一份律師函,隨便找個什么理由把!比如侵權之類的!”
“誒,終于要對巨人動手了嗎?”
“當然不是,我只是想找個時機和對方談談,讓他們把屬于我們的錢還回來!”
“沒有這么容易吧!雖然你手上有些內容,但是卻沒辦法把Livegate牽扯進來,這件事恐怕沒那么容易吧!”
“哎,總要試試才好啊!這筆錢對于Livegate雖然不算什么,但是卻是星環社的救命錢!要是不拜托這些棘手的債務問題,星環社的危機就一直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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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不過,新太……你這個社長到是挺稱職的嗎?我都有點好奇了,西村社長到底給你許諾了多少好處!”
“好處?我覺得,比起做個表面風光卻接手爛攤子的社長,還是當蕓人來的舒服??!”
這句話其實是新太的心里話,雖然社長這個位子讓他有了一些權力,不過收入上卻拍馬也比不上蕓人的收入,要知道他現在可是站穩旬圈的男人??!和合作商拍幾只廣告就可以抵得上社長一年的薪水。不過,如果星環社的業績出色,倒是可以有一些股份分紅之類的,可惜這些東西起碼現在還是鏡花水月??吹靡姄撇恢_@就是職業經理人的悲哀了,雖然看似地位高,可實際上,卻還是打工仔。
不過,想想自己才18歲,居然已經有過當社長的經歷了,這還真是一件讓人驕傲的事情?。?
……
“滴!”
隨著傳真機傳來一陣響動,石橋法律事務所的工作人員便趕忙起身來到了機器旁,等候著接受文件。不過,當文件從傳真機中送出之后,那位女職員卻感到幾分詫異。
“啊,那個石橋社長,Livegate的法務部那邊剛接到了一份律師函,剛剛傳真了過來!”
“律師函?關于什么的?”
“內容是關于星環社旗下蕓人北川景子遭受侵權的事情,說是想和Livegate當面溝通一下!”
“侵權?這種小事隨便找個人去處理一下,記住,Livegate可是石橋事務所守護的重要客戶,一定要給他們一點顏色看看!”
日娛名偵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