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八日,陸氏的族老帶著幾個年輕后輩便提前入京,二月二十三日郭夫人帶著陸珂、陸琳入京。
入京后,特意請了法源寺的高僧問詢吉日,曰:鵲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春,天地交通,萬物始生,陰陽交接之時也。
故陸家選在三月初二到林家下聘,三月初六迎娶。
其后幾日便一直籌備聘禮,陸璟早在去年納彩時,便開始籌備聘禮。
除了必備的聘金、聘餅、海味八式、三牲、魚、椰子、美酒、四京果、生果、四色糖、茶葉、芝麻、帖盒、香炮、鐲金、斗二米外。
還備了云錦、蜀錦、宋錦、壯錦各十二匹,金面頭飾十二套,珍珠兩盒、玉石瓷器兩箱、翡翠雕塑兩箱、琉璃擺件兩箱,花費心思最多的一件羊脂玉雕,雕刻的兩只鴛鴦交頸戲水。
陸璟本想準備更多,但礙于朝廷規(guī)定只得將彩禮金額壓制兩萬兩。
因民間彩禮攀比成風,很多人年近四五十仍湊不齊彩禮,故而自唐代起,皆在律法中對彩禮做出規(guī)定,本朝律法嚴令:一、二品官員彩禮不能超過五萬兩,三、品官員不能超過四萬兩,四、五品官員不得超三萬兩,六品官員不得超兩萬兩,七品官員不得超一萬兩,百姓富裕家庭不得超五千兩,中等家庭不得超五百兩,貧窮家庭不得超過三十兩。
誰要是搞天價彩禮,直接法辦,雖然這些法規(guī)逐漸淪為一紙空文,民間彩禮依然是我行我素,延續(xù)至今,但陸璟身為官員,必須要遵從。
三月初二,陸家的聘禮抬到林家時,林如海請來觀禮的眾人,紛紛贊嘆陸家對林家姑娘的用心,這些聘禮應該達到了朝廷規(guī)定的極限。
不過隨即一想,便心中了然,林如海無嗣,等林如海去世后,林家大部分財產還不都歸了陸家。
三月初五,林如海邀請林家親友為黛玉添妝。
女方出嫁前一天,先是曬妝,隨后是長輩添妝,以示祝福。
男方去女方搬嫁妝,女方置嫁妝于廳堂,讓人觀看,是為曬妝。
器物披掛紅色彩線,衣服等薰以檀香,箱底放置的金銀稱為壓箱錢。
林家將嫁妝擺出來時,便引發(fā)了一陣驚嘆,林家已是四代單傳,光是歷代主母的嫁妝,就是個很可觀的數(shù)字,而這些都可以名正言順地放到黛玉的嫁妝中。
女子的嫁妝屬于其私人財產,若無本人同意,夫家不能妄動,女子若是改嫁,依然可以帶走屬于她的嫁妝。
若是夫家侵吞媳婦的財產,可以告到官府,夫家便會受到懲罰。
林黛玉的嫁妝打頭的便是一些莊子和鋪子,都是林家歷代積累的產業(yè),林如海擔心女兒受苦,因此將這些都加到黛玉的嫁妝中去。
其后是金銀玉器,精美瓷器,文玩字畫,孤本典籍。
隨后是梳妝臺,梳妝盒,首飾盒,金銀首飾,珠寶首飾,翡翠首飾,各樣擺件,各類屏風,雕花床一張,綾羅綢緞,花色被面,四季衣裳,各種香料,還有壓在箱底的金銀等等不一而足。
另外還有兩個陪房林淺一家、林貴一家,四個陪嫁丫鬟分別是紫鵑、紅苕、香巧、雪雁。
朝廷對于嫁女兒的嫁妝亦有規(guī)定:公主出嫁是一百二十抬,親王嫁女是一百零八抬,公侯之家、一、二、三品官宦人家嫁女最高為八十抬,四品到七品之家最多是六十四抬,百姓富貴者嫁女不得超過六十四抬,其中六十四抬為全數(shù),中等之家是二十四抬,三十二抬,四十八抬,貧者嫁女兒多是十六抬,二十抬。
礙于禮制,林黛玉的嫁妝只有八十抬,但每個箱子裝的都是滿滿當當?shù)?,而且多是金銀珠寶,綾羅綢緞,文玩字畫,孤本典籍等貴重物品,那些華而不實反而少之又少。
觀禮的眾人,原本還在稱贊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