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發來信息時,唐思思正披頭散發坐在沙發上,一邊抹著眼淚,一邊仔仔細細統計她目前的所有資產。
夏國大部分明星,在沒有什么名氣之前……或者這么說吧,如同柳菲那樣想要被唱片公司看中,簽約的人,如果真的有幸被簽,那么,絕大多數情況下,合同一簽就是十年。
其實關于十年這個事,也很好理解。
比方說華興簽了唐思思,簽約的時候,必然看中了唐思思所具有的一些潛力。簽完約后,華興會安排一些資源給唐思思,就是傳說中的出境,這些資源可以說值錢,也可以說不值錢,關鍵是,他們會投入資源在唐思思身上,所以如果合同只有五年,那么說不定,五年后,唐思思火了,會選擇離開華興,這樣一來,華興的損失可就不小。
當然,即便五年到期,唐思思不走,如果她有名氣,續簽合同的價格則會高上很多,高出來的這部分,則可以理解為華興的損失。
資本逐利,道理便是如此。
那么為什么不是十五年呢?道理也很簡單。
簽約之后,華興除了會給唐思思一些資源外,還需要按照合同規定的金額,每個月付出一筆基本工資。
而,大部分簽約人員,最年輕也得差不多二十歲了……娛樂圈是個更新換代很快的地方,簽個十五年,唐思思到時候三十五六歲,成名了還好,沒成大明星,那華興光是那么些年工資的付出,都會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還是那句話,資本逐利,不養閑人。
而且,資本殘酷。就拿唐思思來說,當初被華興簽約的時候,她確實有些潛力,她確實幻想過能夠成為大明星,能夠終有一日飛黃騰達。
可她不知道的是,她之所以被簽,純粹是因為華興在放大網……夏國兩大娛樂公司,華興和東娛,資本雄厚,年復一年的都在玩這個套路。
廣撒網,網住一批稍微有點潛力的年輕人,在每個人身上賭上十年的基本工資。只要十年里,其中有那么幾個人稍微有點成績,那總體來講,華興就不會虧。
萬一其中還有那么一兩個大紅大紫了起來,那華興就賺大發了。
具體操作方式是這樣的,比方說這一年里,華興撒網網住了五十個年輕人,簽了約。然后華興就會按照各人特點,給予這五十人一些最起步的資源,也就是出鏡機會。
其中一部分人,可能經過這第一次試水推薦后,就直接被打入冷宮,幾乎不會再得到任何資源……這部分人要想出頭,只能靠自己去聯系,去拼,華興基本不會給予幫助,因為這部分人,屬于失敗的投資。
剩下來的人,經過第二次試水推薦,再淘汰一批。
然后第三次,第四次,如此往復,最終贏家,將會得到華興重點推薦,有極大可能飛黃騰達。
在生意場上,這叫做養蠱模式,是很殘忍,很無奈,很血腥的一種模式。
唐思思是第二次推薦之后,被淘汰下來的。她現在想想,當初如果她愿意接受那種結果,和其他被淘汰的人一起認命,那她就應該在一兩年前,被華興以一些莫須有的理由,解除了合同,恢復了自由身,也就不會變成如今這個樣子。
可當時她不甘心啊,她不愿意看自己的明星夢就那樣破碎。
所以她靠著自己,靠著美貌,做出了一些不光彩的事,一步一步,正兒八經從死人堆里殺了出來,走到了今天這個位置。
結果呢,名聲壞了不說,呵呵……真的很諷刺,不是嗎?
唐思思抹著淚,仔仔細細至少算了三遍,她如果繼續堅持不接受公司的安排,違約的話,所需要支付的違約金是一千萬。
而她現在,幾張銀行卡里所有余額加在一起,一共也只有一百八十幾萬。她還有一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