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業三十年的眼光看,葉明軒的這位法律顧問可不是好惹的主兒,三言兩語就拿到主動權。
“不能走,打了人還想走?”反正葉明軒動手打人了,他有恃無恐,只是這個法律顧問讓他感覺很不好。
“我在這里,我們肯定會處理好這件事情,首先,這位~記者先生,出示下您的記者證?”他進門第一眼就看到狗仔掛在胸前的根本就不是什么記者證,而是事業單位制作的工作證。
“我…我的證件沒帶。”
他那兒有什么記者證啊,娛樂小八卦網站,連個正經辦公地點都沒有,記者證這玩意兒怎么可能有。
“你誰啊?我跟他的事兒你管得著嗎?”
從容不迫的翻開皮包,拿出一份說明書,這是黃老師公司起草的委托書,葉明軒的工作室從名義和法律上講,隸屬于黃老師的子公司,只不過財務政務等都是分開的。
狗仔剛想拿過去看看,立馬抽手遞給黃警官,輕蔑的嘲笑道“給你看看得懂嗎?”
仔細查看過授權書后,黃警官點點頭,真實有效的授權書,這位律師確實可以代表葉明軒處理此事。
“首先我為我的雇主動手打人真誠的道歉,對不起!其次,我們愿意承擔一切治療費用,當然,我們會請法醫鑒定傷情之后。”
“這位狗…記者先生是吧?我的雇主確實動手了,都看到了,我們不狡辯,但是,你故意挑釁激怒在前,并涉嫌誹謗我雇主的名譽,我國刑法第246條規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事實,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者處以三年一下有期徒刑,目前看來,我的雇主似乎對你的傷害不足以定性為輕傷以及輕傷以上,最多也就是個輕微,不到刑法量刑準則,最多也就是道歉賠償哦!”
葉明軒暗道一聲漂亮,這種事兒交給專業人士處理最好了,也慶幸自己當時還算克制,要真給他打的骨折什么的,要是糾纏不清說不得真要坐牢了。
“我…我不信,你你你別嚇唬我,他打了我還要我坐牢?”這位狗仔明顯就是個新手,經驗不足,膽量也小,也沒啥知識,一聽要坐牢嚇得都結巴了。
“他說的沒有錯,誹謗確實是刑事案件,并且可以判刑三年一下,你誹謗的是明星,已經構成嚴重后果,三年沒跑了。”
雖說法不容情,但是這事兒最好的辦法就是葉明軒賠點醫藥費,對方不在糾纏,如若不然對誰都沒好處,并且誹謗這種罪名定義最是麻煩了。
最終這位記者先生還是害怕了,接受了黃警官的調解,葉明軒賠償三千塊,對方刪除照片并不得在散步謠言。
解決完這事兒,都下午五點多了,只能重新訂機票了。
“葉先生,事情解決了,我回公司了,還要向董事長說明一下情況。”
“謝謝了。”
“言重了,份內的事,不過葉先生,您畢竟是公眾人物,千萬別動手了,今天也就是他不懂,他只是捏造事實,還沒有來得及散步,其實并不能構成誹謗罪,還請您切記,不要再動手了。”
推了推眼睛,整理好文件包,再三叮囑葉明軒千萬別再動手,當然正當防衛的情況下可以。
看著律師遠去的背影,葉明軒慶幸,要是自己真不知道該怎么處理了,都做好被拘留的打算了,只是對彭彭和章紫楓有些歉意,連累他們了。
“哥,別想了,我們走吧?”
點了點頭,買票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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