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飯的,小吃都有。”
“帶你去吃正宗的,皇宮里都是經過宮里的,不正宗,不過,我們換身衣服去吧,穿成這樣,活脫脫的一個老板,小心被人坑。”她搖著頭嘆氣,這樣的衣服與小吃街太格格不入。
”衣服有什么問題嗎?“他看著自己的衣服,“這是我在宮里找師傅做的,按照民間人們的風俗和習慣做的,不合適嗎?”抬起頭看著李雪,一臉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
”呃。“她捂著自己的臉,看著朱啟身上的衣服,身上的做工和布料那里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你看看,你與前面的人,就前面正在走的那位公子衣服有社么區別嗎?”
朱啟看著千面的人穿著白色衣服,總感覺洗的不干凈,不像自己的衣服,都是洗的非常干凈,“好像是有些不太干凈,可能是這兩天太忙了他沒洗吧。”
沒洗干凈?李雪被這個滿分答案逗笑了,這怎么跟小孩子說話一樣,“這不是沒洗干凈,朱公子,他們在這樣的環境下生活,是沒辦法穿著干凈衣服的,可能就這么一件白衣服一直穿著,蹭著蹭著蹭黑了,也沒辦法,沒錢買新的,你呢,穿著都是新衣服,不會有這樣陳舊的衣服,雖然說,你這些年總說在宮外帶著,開酒樓,可真正的民風,還真不一定體驗過,今天去吧。”她拉著朱啟進到一家布坊,找到一個顏色陳舊些的衣服,讓朱啟換上,朱啟為了體察民風,就患上了衣服。
從里面走出來的時候,李雪看著朱啟,感嘆,“果然,氣質這個東西是沒辦法隱藏的,朱啟,你還是帥到。”朱啟看著自己身上的這身衣服,聳聳肩,也沒什么。他看見有女裝,笑了下,對老板說,“這個有她穿的尺碼嗎?”
朱啟這是要擅自做主,給自己挑衣服?她仰著頭看著桃紅色的衣服,無語的咽咽口水,我這穿女裝,最起碼是不是得驚艷一下他,雖然說對他沒有什么愛戀之類的,總還是喜歡讓人看見美的一面,電視里面,不都是這樣的嗎?李雪瘋狂搖頭,“不換,不換,這顏色,太嚴肅了,你可以團購給你們酒樓里面的女子。”
朱啟滿意的點點頭,“好主意,我怎么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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