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類的全部思維。
站在喪尸角度,自己應該深刻貫徹喪尸的使命,以人為食,殺光所有人類。
但擁有人類思維的自己,又不愿人類滅絕,也不想去吃活人血肉。
與人類為敵或者與喪尸為敵,對他來說貌似都可以稱之為同類相殘。
自從變為喪尸后,他的內心就如此矛盾著。
但現在想想,路飛又暗罵自己迂腐。
他想到了末日一開始被活人針對,被活人暗算,被喪尸狗襲擊,被爬行者盯上,到現在又被活人圍攻。
人類與他為敵過,喪尸也與他為敵過,說不得今后還有更多的生物與自己為敵。
那么,人類也罷,喪尸也罷,其他任何東東也罷,只要誰與自己為敵,就是自己的敵人。
反之,若是不與自己為敵,那便不去理會,也不用趕盡殺絕。
想著他又望了望埋頭海吃的林巧妮,便如同她,自己救了她,她對自己沒有敵意,那便帶在身邊養著吧!養肥了咳咳,我不吃人肉,除非不得已。
“哥,你那么盯著我干什么?”感受到路飛的目光后,林巧妮問道。
路飛搖搖頭,在手機上寫道,“修養兩天,兩天后,我帶你外出殺喪尸!”
“嗯!”林巧妮沒有拒絕,她知道,這一天遲早會到來,路飛也是為自己好,她甚至不止一次的想過,和喪尸搏斗,遇到其他幸存者,甚至重返人類文明。
想到這里,她問道,“那如果遇到其他人呢?當然,我是說對我們沒有危害的人或者說好人!”
作為人類,她當然不希望人類死光,只剩自己一個人,她有些擔心,擔心身為喪尸的路飛會不會見人就殺。
“我想明白了,想要我命的,當然要殺了,無論人類還是喪尸。對我沒有敵意的,我也不是殺人狂魔,我還想著要發展人類幸存者勢力呢,畢竟喪尸只有殺戮,沒有任何創造力,只有人類,才能創造一切。”
看了路飛的信息,林巧妮喜出望外,贊道,“哥,你想的太好了!”
“只是,讓我一個喪尸領導人類,聽著有些扯淡啊!他們會服從一個喪尸的命令嗎?”
“哥,今天以前,我根本就不是道你是喪尸,以后只要你不說,我不說,誰能知道?”林巧妮目視路飛寫完信息,挑了挑眉梢說道,“哥,你是喪尸的事情,就是咱兩之間的秘密!”
路飛再寫道,“哎,我這個樣子,估計是個人見了,不是被嚇死,就是把槍相向啊,能融入到人類當中嗎?再說了,我也不能說話,怎么去建立勢力啊!真是傷腦筋啊!”
“哥,市面上有賣那種真人面皮的,戴上后,就和真人的皮膚差不多,我覺得你可以找個來試試!至于不能說話,那也簡單啊,如果哥你信得過我,我當你的代言人啊!你時刻保持著神秘的身份,在某種程度上,神秘感能帶給人壓力,就能更好的控制人!”林巧妮提出了方案。
對哦,我怎么沒有想到?
這時,路飛突然意識到,父親是擁有大智慧的人啊!
很多事情,很多細節,路飛根本就想不到,也沒有精力做到面面俱到,多個人,就多個腦子,多很多種想法,就如同現在,盡管林巧妮才十七歲,但也能給出建設性的意見嘛!
自己也才十八,如果不是末日突然爆發,自己也就是比那些吃喝嫖賭的公子哥學習好一點而已,有且僅有這一點而已。
要想持續保持頂尖的成長速度,就必須匯集各個方面的人才,為自己效力。
思想必須得轉變。
當下,他在手機上編輯了信息,“對于以后,你有什么想法,可以說說看!”然后放在了林巧妮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