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我心里,你也算是一個偶像和目標。”這句話脫口而出的時候,她的手緊捂著胸口,明亮的瞳孔中也散發著堅毅的目光,不像是什么恭維的話,“在你心里,這樣的人應該也有不少吧?”
畢竟他是這么熱愛音樂。
“十根手指恐怕會數不過來吧。”金晟允低著頭,目光緊盯兩手的掌心,粗糙,掌紋路也非常顯眼。
“我記得以前的這雙手。”秀晶將手輕輕地搭在他的掌心,整個人緩緩向他那邊湊近。
距離近到兩人都能感受到彼此之間溫熱的氣息。
“那時候我還羨慕過你,歐尼也說過你的這雙手很好看,就像是特地為了藝術而誕生的。”說到這兒,她看向金晟允雙手的眼光里卻夾雜著幾分淡淡的憂傷。“結果現在,簡直就像是老大叔的手一般粗糙,這兒都有了老繭,是怎么弄成這樣的啊。”
“……”金晟允握住了她的手,似乎是想讓溫暖感染她手中冰冷的溫度。
“你為什么不好好愛惜自己呢?”秀晶嘴里多了幾分抱怨的語氣。
“為了生活啊。”金晟允說,“沒課的時候,我經常去唐人街的那家中餐館打工,周末的時候還要跟樂隊一起去跑演出。”
雖然忙碌勞累,但那段時間金晟允真的感覺很開心。算是實現了從小時開始的組隊夢想,他也在這些工作中投以熱情。
“其實,平時我也在練習吉他。”秀晶仰抬著頭,整個人的思緒似乎跟著目光沉浸在銀河的耀眼當中。
“成果怎樣?”
“我沒有你厲害,我只會彈幾個簡單的和弦。你都能自己用這些和弦來寫歌了。”
“多練習會熟練的。”
“其實我更喜歡這種樂器。”秀晶說著,便抬起雙手,做著彈鋼琴的動作,“你應該也會吧?”
“我還沒有那么熟練。”金晟允抬著頭,模仿她剛才的樣子,抓著鐵鏈,雙腳在平地上一蹬,整個人的身子開始輕輕地擺動起來,“嗯,在這里確實能讓人感覺到放松。”
剛才她說過,自己特別喜歡這種社區的小公園,每次坐在秋千上都會感覺放松不少。
“按照別人的話來說,這里到處都充斥著孩子的稚氣和活力。”鄭秀晶說著從秋千上站起了身,兩三步走向前,轉過身面朝著他。“能接著那天的話題,繼續跟我講講嗎?”
“什么?”
“你最喜歡的那位吉他手以及他作品背后的故事,我突然很想聽聽。”
“這首歌是喬治哈里森深受華夏書籍《易經》的影響寫出來的,但這首歌卻并未受其他兩個核心的重視。”
“怎么感覺你和這位,”秀晶說,“就拿你在波士頓那段樂隊的生活來說,你跟他真的很像呢。”
雖然他是樂隊創作的核心,但從未收到重視,伸至會被排斥。
“如果我真的能像他就好了。”金晟允勾著嘴角,輕輕搖了搖頭。
“明天什么都會好起來的……”秀晶看著他,輕聲地安慰道,“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嗯,我明白。”金晟允抬起頭,嘴角浮現出了笑意。
“就不要愁眉苦臉的啦。”秀晶輕輕踮起一只腳,粉紅色的運動鞋尖輕抵著地上,雙手背在牛仔褲的身后,這樣仔細一看,她的腿顯得筆直修長,“生活就是這樣,將來肯定會轉運的。”她這樣說,腳步顯得踉蹌。
“你這樣走,會摔倒的哦。”金晟允望著她的背影,說道。
“才不會呢。”她稍微轉過頭,那雙眼對著他,鼻尖發出一聲輕哼,“經常練舞蹈的,重心肯定比常人要穩定。”這句話說完,她便繼續朝著前面走去,雙臂朝兩側張開。
這樣走了一段距離,鞋尖剛好踩在一塊小石頭上,腳底一滑,失去重心的她閉上雙眼。
“喂,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