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連九族、滿門抄斬這些非刑之正,之所以不在大明律和大浩之中,除了遵循歷史螺旋上升的規律,中原王朝律法在不斷進步之外,其實更多的是這種刑罰,本身也不是輕易可以啟動,每次啟動,除了需要消耗大量皇帝自己本身的威信以外,還要消耗大量的民心。
“所以這一批經紀買辦,左邊和無為老母勾結,公然行騙;右邊和朝中明公們勾結,隱瞞家產;而又直接聽命于各大商賈,從事買賣。從三方收取高額的報酬,是這樣嗎?”朱由檢總結性的問道。
僉商買辦,是大明自明英宗朱祁鎮,在正統七年時,正式讓江南七省田賦折銀之后,實物貢賦制度,在江南七省的崩毀。
導致大明京師在江南征收稅賦開始以銀代物。
以銀代物方便運輸,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損耗。
但是江南七省,從衣冠南渡之后,就一直是中原王朝的糧倉,直接在江南七省開啟的田賦折銀的代價,就是朝廷需要大量的糧草,無從補給。
而當時朱祁鎮最出名的事件,莫過于在正統十四年,被蒙兀西虜的也先,以兩萬對二十萬,在土木堡被生俘的事了。
戰事連綿不斷,而又沒有糧草,收上來的銀子就要去大量購買糧草。
這個時候,戶部的官員明顯不太夠用,隨即出現了一種在戶部與市場供應之間的中間人,名叫僉商買辦。
僉,同簽,意思為征集、指派。
僉商買辦在朱祁鎮的英明之下,終于變成了一個大明臣工、百姓的噩夢一般的存在。
本來屬于兩平交易,你情我愿的交易手段,或者說承值商辦的制度,徹底變成了一種強制性的商役。
僉商役通常派下去,商戶都是被迫僉點,而所收到的朝廷的估值,要么是一文不值的大明寶鈔,要么給的價格不及市場價格的十分之一。
這種情況,直到嘉靖年間,才被修仙皇帝看不下去了,打擾他修仙大業,他怎么能忍?就給解決掉了。
規范化的編排承役的政策一出,讓僉商買辦們終于松了一口氣。被僉點商戶至少在承辦朝廷事物的時候,能夠收回成本,而且有了規范化和戶部定下的價格,鋪、商戶也有了根據收到自己應得的錢款,而不是被層層剝盤。
而這種你情我愿的兩平交易,在張居正死后的萬歷年間,徹底崩塌,天平這一次倒向了買辦。
萬歷三大征,看似是大明的落日余暉,而發動這三次大戰的結果,就是朝廷對僉商買辦的高強度依賴,甚至一度出現了朝廷向商賈借貸取糧的鬧劇。
萬歷、天啟年間的財政窘迫、軍力不振、對糧草高度依賴的情景,更是讓買辦們開始了他們的表演。
一個國家的咽喉被商賈鉗制住喉嚨的可怕局面。
囤貨居奇,朝廷急需的糧食、豆料、馬匹、鐵料、火藥料、煤料的價格瘋狂漲價,甚至出現了打仗期間,兵仗局和王恭廠無煤可用,無鐵進京的局面,前線軍卒無火器、甲胄、弓弩可用的尷尬情景。
政治庇護,買辦們逍遙法外不說,甚至有了捐錢可以脫罪的刑名敗壞,法不束民在萬歷和天啟初年,肆意生長,買辦不治罪,成為了一種新型權財交換的方式。更多人的投入到了這場角逐之中。
民如草芥,百姓們想要利用各種勛戚、明公、商賈的“家人”體系,來逃避兵役。而后群小、流民、流匪的規模越來越大,而勛戚、明公、商賈也不都是道德圣人,百姓如同牲畜一樣被擺上了市場,被囤積販賣,公然買賣人丁蔚然成風。
這一切都在天啟末年得到了極大的改善。
其中決定性的人物是當時任都察院右都御史的畢自嚴與當時的戶科給事中霍維華。
兩人對買辦制度進行了改革,對買辦進行實名制登記,姓名、住址、籍貫、房產、家財登記造冊,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