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事情?能具體說說嗎?”記者眼睛一亮問道。
林楓搖了搖頭道“這個還真不好說,我只能說,我得罪了公司的ss吧,至于怎么得罪的,我還是不說了,畢竟,我也沒有什么實錘的證據可以拿出來。”
這個時候,一搜娛樂的記者又問道“是和潛規則有關嗎?”
林楓笑而不語道“這是你說的,我說了,我不好回答這個問題。換一個問題吧。”
雖然林楓從頭到尾都沒有肯定,只說開罪了老板,但是卻已經足夠大家想象了。
陳知賢和夏知秋看到這里也不由地都笑了出來,這個表外甥,還是有兩下子的喲。
“那么為什么又會鬧到對簿公堂?到底是怎么回事?相信你的歌迷劇迷和廣大網友也都很想知道。”記者繼續提問。
“我先說一組數字,說完了,大家估計也就明白我這段日子是怎么過來的,八月份,三十一天的時間,我一共跑了十八座城市,參加了六十場商演。”林楓說到這里的時候,總算表現出來了一點憤慨。
而看到視頻的人也都不由地為之咂舌。
這尼瑪,一個月六十場商演,這哪里是明星啊,這完全是在當牲口使啊。
平均下來,兩天去一個城市,一天兩場商演。
“你都堅持下來了?”記者又問道。
“是啊,我現在都有些佩服自己,我居然能堅持下來。或許很多人會覺得夸張,但是這些都是真的,都是有據可循的。”林楓眼角含淚地道。
“你身體還好吧?能受得了嗎?”記者都有些震驚地問道。
“受不了也得受,我怕被人說我忘恩負義啊,其實這些我都認了,畢竟絢麗一手捧紅了我,我要離開了,被壓榨一下剩余價值,也是可以理解的,反正也就這一個月了。”林楓的臉上帶著苦澀說道。
“難道還有比這個更過分的?”記者好奇。
“你知道嗎,本來這樣的日子這個月也還要繼續,我咬咬牙也就忍了,可是期間發生了一些事情,讓我也完全對絢麗失望了。所以,我不干了!”林楓憤慨地道。
情緒顯得尤為激動!
“是什么事情?”記者很配合地問道。
“我之前簽了幾個代言和廣告,合約規定要配合他們的活動和宣傳,可是品牌廠商那邊,提前通知了公司,通知了我的經紀人,他們都答應了!”林楓說道。
“難道他們沒通知你?”記者的想法和大多數看這段采訪的觀眾是類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