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電影的票房分成和利潤分成的不同一樣。
票房就在那擺著,不管你成本是多少,票房就是票房,而利潤就不同了。
陳知賢才發現,自己真的還是太嫩了一些。
可是實際上,這卻是無法避免的,因為電視臺方面在國內一貫都是強勢的一方,所以,廣告分成什么的,不可能一次給你簽好幾季。
所以,只要是版權合作的方式,那么就注定了,結果都是有利于電視臺一方的。
難怪陳尚軍會問那樣的問題了。
如果真的要朝著綜藝節目這一塊發展,那么最好是有自己的制作團隊,那么到時候如果和電視臺合作,就完全是兩回事了。
“而如果是制播分離模式,那么到時候和電視臺的合作,就會變得相對的公平許多,當然,想要真正的讓他們平等對待,那么僅僅靠一個《蒙面歌王》還是不夠的。”秦可繼續說道。
陳知賢點了點頭,心里也有些無奈。
其實吧,《蒙面歌王》的確也可以說是比較偶然,他最初的時候,卻是并沒有想過搞什么綜藝。
但是現在卻又覺得,放著那么多現成的綜藝節目創意,又是經過市場檢驗的節目不用的話,就太可惜了。
本來他還覺得,《蒙面歌王》這種合作方式相當不錯,省事兒,做一份節目創意策劃,就能搞定,可是現在,聽了秦可和陳尚軍的分析,才發現,自己還是太天真了。
數以億計的利益,如果能獨享,誰又愿意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