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法甚好!”
蘇揚又立即說“陛下,此法雖好,但有幾個事項一定要注意第一,債券是以朝廷信譽做擔保的,一旦朝廷在承諾收回期過后而不履行承諾,朝廷信譽將會掃地,因此就算是砸鍋賣鐵、就算是拖欠朝廷大臣官員們的薪俸不發,也必須先把債務還清,否則百姓再也不會相信朝廷!”
“第二,國債不能亂發,只有在朝廷實在沒錢而又急需用錢的時候才發行!如果百姓手里無錢購買,朝廷就算發再多也賣不出去!”
“第三,國債的發行數量不能超過所需錢財太多,如果只需要一百萬貫,既可以發行一百萬貫,也可以發行兩百萬貫,甚至三百萬貫,但必須要有一個限度,發得太多說需要支付的利息也就越多,這也會增加朝廷財政的負擔!”
“多發出去的債券所得錢財可以為朝廷以備不時之需,也可以花出去刺激民間消費,讓市面上的交易更加頻繁,加快錢財在民間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