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自然是再熟悉不過了,一張完好的皮,可比一張被弓箭或者捕獸利器穿透過的動物皮要值錢的多,在于秋穿越之前,原主也是有近一年穿州過縣的逃命經歷的,對于一些東西的市價,他也有些了解。
黃鼠狼的皮比兔皮要值錢一些,一張好皮,至少能賣到三百文以上,刺猬沒有幾兩肉,殺了吃不劃算,賣到藥鋪,卻是能有一個不錯的價格。
目前整個河北之地到處都是戰爭狀態,物價早已失衡,糧食和肉食的價格,都是十分高昂的,一只原本絕對賣不到一百文的兔子,現在至少可以賣到好幾貫錢。
為何有這么高的價?
因為河北之地,一斗米的售價,高達三千文,即三足貫錢,而一斗米不過十二斤左右的重量而已。
野兔的體型雖然比家兔小的多,但成年大兔子,至少也有五六斤,這可是肉食,比米要貴重的多,只是小冬要將所有的兔子養起來,于秋就只好不將它的價值計算在內了。
其它能賣的東西合起來算也不少,比如山雞的長尾羽毛,一根就是十文錢以上,這可是有不少根呢!曬干的臘田鼠肉,一只現在也能賣到一兩貫錢,一只野鴨子則是能賣到好幾貫,沒辦法,誰叫打起仗來,錢都不值錢呢!
除開四只小野豬和九小野雞以及所有兔子之外,于秋預計其它獵物可以賣到一兩百貫,聽上去好像是一個很大的數字,但在斗米三千錢以上的河北,這也就是幾石糧食的價格而已。
有了這些錢,他倒是可以淘換一些生產工具,讓村里的勞動效率更加高效一些,鐵制的犁頭,是他必須要的,不然耕種的系統任務就很難完成,光是這么一個玩意,就可能花掉他好幾十貫。
并不是說鐵就有那么貴,幾十貫錢的重量比一個犁頭要重好幾十倍,論實際價值,鐵遠遠沒有那么貴,只是你想要在城里拿到鐵器,就必須有足夠的錢去賄賂管制鐵器的官員,從隋末大亂開始,就沒有那個軍閥不將鹽鐵設為專賣之物的,劉黑闥也不例外,鐵器就不是一個小老百姓有錢就能隨便買的東西。
還有諸如鐵鍬,鐮刀,斧頭,鋸子,刨鐵之類的工具,整套打造下來的話,估計賣獵物的這點錢就不夠花了。
真正想要盈利,賺足大家在接下來一段時間的生活所需,那還是得靠賣饅頭才行。
不過,進城賣饅頭,也是一種非常冒險的事情,既然要做,準備工作就得做足了。
索性,孫大娘和陳五娘并沒有讓于秋失望,她們已經將各家的陶鍋陶盆部集中到了張喜兒的家中,并且,將四套五層的蒸籠格子捆綁固定在了兩架獨輪車上,而各家從盧家借來的麥種,也被她們帶領村里的女娃磨出來了一小半,足有六百多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