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一次的大朝儀,就這樣在劉弘的滔天怒火中草草收尾。
公卿百官于殿內呆立片刻,便次第在殿門出穿上布履,向司馬門的方向走去。
人群中,不時出現輕微的質疑聲。
“陛下如此以待悼惠一門,恐有些過了···”
但即便是說話的那個人,都顯得十分沒有底氣。
實在是這種事,在漢室,乃至于有史料記載以來,第一次出現在神州大陸之上。
在漢室,劉氏諸侯在各自的封地,都保有極大的自由度,和行政自主性——只要不造反,那無論諸侯國亂成什么樣,諸侯王都不大會被牽連。
鬧破了天,也就惹來長安派使譴責;而就這,都會被認為‘朝堂苛待諸侯’。
理論上,漢室諸侯即便是舉兵造反,在兵敗之后,都有極大的概率保住性命。
而有一條線,是諸侯王唯一的高壓線,碰之即死,觸之及亡。
——亂x。
只要不碰這條高壓線,漢室諸侯王幾乎可以算作是‘人均一張免死金牌’,只要自己不想死,根本不會被殺。
除了亂x,漢室還有一條普行天下的,任何人都不可沾染的罪名不孝。
——在漢室,不孝達到一定程度,是犯法的!
漢律子告父母,妻告威公,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非公堂告,勿聽而棄告者市!
呂后年間修改過后的《告律》又規定殺傷大父母、父母,及奴婢殺傷主、主父母、妻、子,自告者皆不得減。
意思就是說兒女狀告祖父母、父母,妻子狀告丈夫,奴婢狀告主人、主人的父母、妻子、兒子,都不立案,而是將狀告者腰斬棄市。
《漢書·衡山王賜傳》太子爽,坐告王父,不孝,棄市。
——王太子狀告父親,都是要直接腰斬的!
至于子女殺傷父母,那更是妥妥的族誅;毆打父母的,黥為城旦舂!
就連子女言辭不恭,對父母不敬,對長輩不羈,送到官府都是要挨板子的。
而無論是漢室普行的‘不孝者誅’,亦或是公卿諸侯‘亂x者死’的高壓線,其出發點都是人倫。
——在漢室,大逆不道或許不會死,就連謀反,都有可能被‘感化改造’,但任何試圖挑戰人倫道德的行為,都會受到整個天下的共同譴責。
但與不孝、亂x等破壞人倫道德,敗壞社會風氣的相比,齊王劉則的所作所為,實在是有夠駭人聽聞···
就像后世的憲法中,從來不會有一條法律,會針對‘私自研發蘑菇’出臺規定和懲罰制度一樣,無論是如今的漢律,亦或是前身秦律,都從未有過針對‘食人尸肉’的規定。
——引來從來沒有人認為生長于神州,生活在文明的中原,衣服佩冠的華夏貴胄,會做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情來!
當這種從未有人想到‘可能會出現’的惡件,真真切切擺在天下人面前時,所有人的第一發應,就像后世看見窮兇極惡的連環殺人犯。
——先是匪夷所思,而后便是憤怒!
實際狀況,甚至比后世出現變態殺人犯還要嚴重——作為已知世界唯一的文明,此時的漢人,對于‘文明和野蠻’之間的區分極為敏感!
為了區分文明和野蠻,此時的漢人甚至會嚴格恪守衣衫右衽、束發佩冠的不成文規定,以彰顯華夏貴胄,與野蠻狄夷之間的區別。
而現在,卻出現了一位身為華夏貴胄,其行為卻比蠻夷更為野蠻的人。
——這個人還是漢室諸侯王,是劉氏宗親!
一旦此事傳于天下,那跟齊王一門在大庭廣眾之下,宣布‘我蠻夷也’沒有任何區別!
“如此一來,只怕悼惠一族,再難以‘漢人’自居···”
喃喃自語者,張蒼便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