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奴事業搞得如火如荼,這不僅僅是一道政令的事情。
更是因為各地都有這種廉價勞動力的需求,在羅蘭芳的強力干預之下,任何敢浪費華人以及歸化土人生命的都要被判重罪。
也許叫歸化土人不太恰當,因為此時在戶籍上他們統稱為蘭芳人。
對于稱呼上羅蘭芳也嚴令禁止出現任何意圖分化蘭芳國民的行為。
該狠的時候要狠,該善的時候也要善。
對于那些不服王化要狠狠打擊,直接將他們滅亡。
但是對于那些愿意投誠的人,我們也要給出高福利以示政策優待。
其實心里臟一點想想,這不就是另一種方法的矛盾轉移嘛。
羅蘭芳心里對于這種做法的后果知道的很清楚,對于外來人口的高福利,是一定會引起原華人種族的不滿,這只不過是另一種矛盾而已。
轉階級矛盾為民族矛盾,實在是妙不可言。
但是他不屑于為之,在確保歸化土人的保障時,也不能忘記自己國民的優勢地位。
如果穿越過來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那么他也不用費心費力的謀求強大了,反正以他的身份混吃等死就好了,何必要去改變。
正是因為羅蘭芳的內心有徹底改變的想法。
如果自己的存在只是為了區分一個一等少,二等華的話,那么自己做的又有什么意義呢?
既不允許華人和歸化土人,但是礦總要人去挖,路總要人去修。
自然而然就誕生了奴隸需求。
要知道,在奴隸使用上面可是沒有那么多規章制度的,只要你能確保不讓他們送死就好了,畢竟也是一個寶貴的勞動力,輕易就死了實在是太浪費了。
再以現在的市價來說,一個健壯的奴隸也得花費不少,必須要賺回來這個錢才能讓他死呀。
原大總制府,現王宮之內。
羅蘭芳也在和幾位重臣商議這個問題,主要就是針對民族問題和奴隸使用規范做一個界定。
其中幾位就是依靠捕奴事業而新成立的民族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其實也就是掛這個民族事務的牌子,但做的卻是奴隸戶籍管轄的事情。
加入蘭芳國的都會有戶籍登記,且明確表示屬于蘭芳國民。
那些被捕捉來的都屬于異族奴隸,但是還是要披上一層文明的外皮,宣稱自己是民族事務管理。
你們只是在蘭芳工作的外族人,只不過是薪水少一點,福利差一點,做的工作累一點,而不是把你們當奴隸看。
另外還要特別提一句,從名義上來說所有登記過的奴隸在所有權上來說都屬于蘭芳政府,只是把他們送到私人那里去工作而已。
這就有本質上的區別了。
捕奴團伙把你們抓住了,賣給了蘭芳國,你就是我的國民了,但是你必須要償還我買下你的那筆錢,所以我安排你去工作償還。
至于你還不還的起就不關我的事了,反正把你們領走的都要給我們按時交使用費。
野蠻的手段之上還是要包裹上一層文明的外衣的。
這些個委員也不都是羅蘭芳親自挑選的,大部分都是從事捕奴,蓄奴事業比較多的人,把他們都拉進來更有利于維持行業規范,也方便自己集中監控。
可以說這一群人基本都是身家豐厚且案底不少的一群貨色,什么時候缺錢了就拿他們開刀。
這也算是另一種官方認證的富豪榜吧。
另外根據現有情況羅蘭芳又在國防部之外新成立了四大部門
民政部,財政部,商業部,公安部。
成立這幾大部門也都是形式所需,現在一整套已經架構起來了,相關的處理事務的部門也應該成立了。
民政部和財政部就相當于是古代的戶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