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與此同時。
金漸層也已經到了廢棄車場和戈登成功碰頭。
兩人一見面。
金漸層便開門見山的說道“戈登先生,你是想要干掉霍亂,還是抓到霍亂?”
“hat?”戈登一臉迷茫,“你不是來告訴我關鍵性證據的嗎?”
一邊的哈維也有點尷尬。
他剛才只告訴了戈登,事情發生了轉機,估計戈登以為金漸層已經找到了足夠證明他的清白,同時可以起訴霍亂的關鍵性證據了。
不過金漸層也沒有讓哈維難做。
一聽到這句話,馬上就解釋道“說實在的,戈登,你覺得我們需要證據有什么用嗎,就算是有了證據,那個背靠企鵝,能夠無聲無息殺死哥譚任何一個個高官的人,有誰敢抓他?”
這話說的沒有什么問題,戈登自然也是清楚的。
可也正是因為如此,戈登才更加的絕望。
因為對方根本就是一個無懈可擊的存在,因此戈登覺得自己想要告對方的舉動有點可笑。
即使是真的有人審理了。
這么恐怖的一個人,又有誰能抓住他,又有什么牢房關的住他,到時候他如果要對付自己,還不是簡單不過的事情。
“那你這次過來的意義又是什么,難道你有辦法嗎?”
戈登撓撓已經亂到不行的頭發,將最后一絲的希望放在了面前這個比自己還要晚一點進警局的男人。
“我的血。”
金漸層抬起一只手,放在戈登的面前道“我相信你應該不會忘記,曾經霍亂被關進過阿卡姆瘋人院,那個時候的他和普通人沒有兩樣。”
戈登的回憶被金漸層勾起那個令人惡心的地方。
確實,那一次的警局事件還歷歷在目。
霍亂在那之前一直都穿著一件破破爛爛的大衣,看著好像路邊的流浪漢一樣。
可后來他卻被那件重到夸張的衣服活生生給壓垮了。
很顯然。
那件衣服的重量本來就沒有改變過,一直都是被霍亂那樣穿在身上的,之前一直沒事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那種詭異的力氣。
在警局那天會突然發生那種情況,只能證明對方的那種力量消失了。
“你的意思是,你的血,可以讓那個怪物變回普通人?”戈登不確定的問道。
金漸層點點頭。
“如果你真的想要抓住那個人的話,給他喝下我的幾滴血,他就會暫時性變成普通人,然后,砍掉他的頭,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說著,金漸層拿出了一根注射器。
你如果真的需要的話,我馬上就能抽一管子給你。
戈登十分懷疑。
“不對,為什么你的血能夠克制他!他的那種力量和你有什么關系,你和他又有什么關系。”
不得不說。
戈登經過了這么多的事情,現在的疑心病也已經很重了,沒有徹底的弄清楚原因,他是絕對不會直接動手的。
這其實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
畢竟果實能力并不是這個世界的本源能力,而是屬于霍亂從自己的世界帶來的外在力量。
雖然不知道金漸層是因為什么原因吃到的。
但是什么宿主死了,然后果實就會重生,連個綁定都沒有的情況,在哥譚市這種地方實在是太危險了。
比如。
現在就由權威機構發布一條消息,說有一種數量上百萬的大型樹懶,吃了他的心臟就可以長生不老,延年益壽包治百病。
即使是這只樹懶能一巴掌拍飛卡車,跑步速度接近獵豹,而且還喜歡吃人。
政府只要不管。
十年之內絕對會變成瀕危動物。
而目前為止的情況,其實就和樹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