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趙與珞堂堂正正的讀書人,甚至有些刻板,但趙維對付親爹自有妙計。
趙與珞說完也發現不對,怎么又中招了?
瞪眼罵道:“混蛋小子,何時能與本王莊重些許?”
趙維一聽,立馬坐直身子,“來吧,莊重了。”
“你!!”把趙與珞無語的,心說,還不如以前混蛋點,最起碼還知道怕老子。
清了清嗓子,換了話題,“我來問你,你昨日帶回來那個俘虜呢?”
“嗯?”趙維眉頭一皺,“還要俘虜做甚?昨天不是和張太尉說好了嗎?不留此地。”
趙與珞卻道,“朝廷想通過那人與他的部族建立聯系。最好化解誤會,友好相處。”
“什么!?”趙維騰的從床上彈起來,“怎么還要友好相處了?”
心說,不是又起了什么幺蛾子吧?
“你急什么?沒有半點穩重!怎地?不留此地,就不能友好了?”
趙維一聽,似乎不是他想的那么回事,“還請父親大人明示唄!”
只見親爹一嘆,“你提的那個不留此地的建議,朝臣已然附議。”
“可是,即便要走,這里畢竟是回歸宋土的必經航道,加之誰也說不準元軍會不會追來。所以,為父的意思是,與當地土人交好,在此留一哨站。”
“哦!!”
趙維懂了,豎起大拇指,“還是爹想的周全。”
當下不再扭捏,陪著親爹在營帳邊上找到蹲了一宿的血頭。
結果,親爹也是第一次見到當地土人,不由咧嘴,心說,個頭倒是不小,但怎么就......怎么就不穿衣服的?
登時上來文人的酸腐之氣,聲色厲斂,“衣不蔽體,是何體統?來人,與這兒郎一身衣袍。”
血頭聽不明白趙與珞說的是什么,但也知道自家主人在這位面前也要十分恭敬,估計是個首領、祭祀一類的大人物。任由趙維命人拿了件自己的對襟儒袍給他套上。
可把血頭嚇壞了,這么精致的金線袍子就給奴隸穿?
而接下來更讓血頭不解,那少年又趕他走了。
對此,血頭很失望。因為他寧可做奴隸也不想回去,不想擁有第二個名字。
可是,這回不走不行,那少年態度堅決地向他比劃了半天,血頭懂了。
原來,他們并不是入侵者,他們只是路過。想讓他回去通知部落不用擔心,而且想見他們的酋長。
于是,血頭終于被趙維趕走了。
離開宋營的時候,還一步三回頭的,有些戀戀不舍。
“我地個親爹啊!”趙維看著狗皮膏藥一樣的血頭,如釋重負啊!
“言語不通真他娘的費勁。”
趙與珞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這小子一會兒不飆糙話就渾身癢癢,當爹的卻是已經習慣了。
面有難色,“你說這些蠻夷會明白咱們的意圖嗎?莫是一廂情愿,還要與咱們為敵。”
那樣一來,趙與珞在此留守哨站的想法也就落空了。
可是,在他看來,這是十分有必要的。
不但能預知元軍動向,而且在離宋之前,趙與珞可是精心布置了眼線細作,且留有海船。他希望有朝一日這些人可尋跡而來,了解中原動向。
“這可說不準。”趙維瞥著嘴,給親爹打起預防針。
印象中,北美的印第安人可是十分彪悍的。幾百年后,沒少和白人殖民者對著干。
其實,趙維想錯了。
美洲印第安人確實驍勇善戰,這是無數歲月與自然抗爭所形成的民族性格。
但印第安人彪悍的同時,也十分淳樸。他們的宗教信仰貼近自然,供奉自然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