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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狼衛,可以說是速不答的驕傲,整個大元帝國也找不出這樣一支強軍。
曹琦說貪狼衛尤善騎射,驍勇無雙,其實只說對了一方面。
貪狼衛真正厲害的地方在于,每卒配兩馬、兩甲。
一套輕甲,可為輕騎兵。游擊遠射,奔走自如。
一套為重甲,若遇戰情有變,可馬上換重甲,成為無往不利的重騎利器。
貪狼之卒皆為全能之兵,雖是色目人組人,卻保持著蒙古騎兵最古老的傳統,從不帶口糧,隨戰隨補,以戰養戰。
這使得貪狼衛在戰場上的戰力極強,戰術更是變化莫測。可為三千輕騎,日襲數百里。也可為三千重騎,無堅不摧。
如果有需要,還能輕重騎兵協同配合,戰術多變。
也正因為如此,速不答才敢只憑三千貪狼衛就在凌霄城下耀武揚威。不但徹底劫斷糧道,而且使城中守軍無人敢出城一戰。
貪狼衛萬戶阿布其亦是個不要命的亡命之徒,將行營就設在凌霄城外的空地上,每日派軍出巡。余部屯于城下,點起篝火,烤食劫掠而來的雞羊。
就在宋軍的眼皮底下,狂歡作樂。使得城中將士日日得見,卻不敢下城,士氣更為低迷。
這一日中午,阿布其巡衛而歸,馬上馱著血跡未干的包裹,內里是搶來的財物。而更為顯眼的,則是空馬上擔著的一只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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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下人一看,萬戶競獵得猛虎,都圍攏而上,嬉笑夸贊。
阿布其自是受用,更為自得,吩咐人生火架柴,今日大伙兒就嘗嘗虎肉的滋味。
有千戶上前好好看了一圈,大贊道:“這老虎吃過人,眼珠子是紅的。阿帥亦能降服,真是武力蓋世!”
阿布其大笑,“都聽見了吧?吃過人的虎肉卻是沒嘗過,想來更是香甜啊!”
眾人嘻哈附和,全然不把吃人當一回事。
“來人!”阿布其更起興質。
“呆會把虎皮掛于營前,給宋人瞧瞧。瞧瞧什么叫無膽城上餓,英雄食虎香!”
千戶一聽,大贊!“好詩好詩。想不到,阿帥還有如此文采!”
“好說好說!”
阿布其一點都不客氣,又吩咐道:“等肉烤熟了,再叫兩個兄弟到城下叫罵,老子就不信那幫沒卵子的漢兒還不出來。”
一旁的千戶哪敢說個不字,瞪眼叫囂,“阿帥放心,一會兒小的親自去叫陣。若是不出來,小的罵遍城中祖宗十八代。”
“哈哈哈!!”阿布其大笑,“你小子最不落嘴德,不過我喜歡!”
話音未落,只聞一聲微不可查的破空之響,驟然響起。
阿布其還沒反應過來,就聽砰的一聲,離他不路兩尺的那個千戶腦袋上就多了一支...一支箭。
“啊!!”
阿布其驟然大吼,“敵襲!!”
之前還嘻嘻哈哈的貪狼卒一聽主帥之吼,皆是驟然弓腰抄起了家伙,不可謂不快。
可是,有人比他們更快。
只是阿布其吼叫的工夫,第二支箭悄然射出,直奔另一個千戶。
砰!依舊是腦袋。
第三支,這回是瞄著阿布其來的。
也幸虧有前兩支箭的空擋使其有時間反應,第三支箭一來,阿布其本能的就地一滾,將將躲過。
多年的戰場經驗告訴他,敵人就是近前,而且就貼在臉上。
還沒等他喊出來,提醒三軍,就見離他不足二十步的草窩之中,兩道如流光一般的身影猛然躥起,如野獸一般四腳并用,向著不遠的林地貼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