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是附加合同在合約期間內,乙方(藝人)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舉辦的活動,乙方若欲從事其他工作,需得到甲方同意。
這三條加起來,赫然就是現代版的賣身契!
任寧拿出一只筆遞給他,易澤沒有接,他把合同放在桌子上,道“任總,我不會簽!”
任寧眉頭一皺“理由?”
“第一,簽約時間太長,我怕以后會出現變故,第二,歌曲版權,我寫的歌只屬于我自己,第三,你們對旗下藝人的種種限制,恕我無法茍同!”易澤回答。
網上都說天宇的藝人合約如何的黑,他以前還有點不相信,如今可算是見識到了!
要是真簽了字,以后恐怕一點自由也沒有!
任寧臉色微沉“年輕人,不要只看你失去的,要多想想你能得到什么,夢想之聲全國20強選手,你是第一個拿到這個合約的,這樣的機會對于很多選手來說,是夢寐以求的,你要知道珍惜!”
“您的好意我心領了!”易澤回答。
任寧心中微怒,看向旁邊的程良國,程良國立即勸道“易澤,你再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