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熹微,露湖邊晨霧裊裊。
“出來吧,跟了一路了。”
朝歌突然停下腳步開口,不一會,一個身著黑衣的男人從一旁的樹林里信步走出來,絲毫沒有跟蹤被發現的窘迫。
“有意思,我隔你不近,自問腳步夠輕,呼吸夠緩,你是怎么發現的?”
朝歌背著手轉身,看著站在離自己十步開外的男人。
“說吧,跟著我做什么?”
眼前的男人帶著銀色面具,遮住了半邊臉,露出的下頜線棱角分明,眼中血絲密布,一身黑色夜行衣,看上去利落筆挺。
雖然看不完全臉,但這人氣質斐然,絕非一般人。
對方沒回答自己的問題,男人也不惱,也不繼續追問。
“你東西掉了,我給你送回來——”
男人說著,背在身后的那只手伸出來,手上握著的,赫然是小桃的賣身契。
朝歌下意識地往腰間一摸,果然賣身契不見了!
自己警惕性一向很好,可這次居然完全沒發現,這人是什么時候拿走了自己腰間的賣身契!
朝歌一下子警惕起來。
“你到底是什么人?”
朝歌瞇了瞇眼睛,這人和自己一樣,一身夜行衣出現在夙府,肯定是有目的的。
自己是為了小桃的賣身契,那他呢
看著朝歌這一臉戒備的樣子,男人頷首笑了笑,朝朝歌走來——
“至少,不會是你的敵人。”
“何以見得?”
朝歌的手握上了腰間的匕首。
“我特意一路把這東西給你送來,便是我的誠意。”
“是嗎?”
朝歌嘴角勾起一抹輕蔑的笑,“這是你今晚跟蹤我的理由,那昨晚呢?又是為什么?”
芯片可以根據紅外線,分析出人的身高、步幅、姿態,所以朝歌知道,昨晚從夙府一路跟自己到露湖別院,直到天亮才離開的,就是這個男人。
男人氣定神閑的表情,終于有一絲變化了。
他完全沒想到,昨晚眼前的人已經知道被跟蹤了,更想不到,這人居然知道跟蹤他的人就是自己!
朝歌嘴角的笑容擴大,透著危險。
下一秒,腰間的匕首已經握在了手中,直沖對面的人要害而去。
知道朝歌手里的本事,男人不敢大意,把賣身契塞進袖內,應戰!
朝歌最擅長的,就是一擊斃命的殺招,她是沖著對方脖頸上的大動脈出手的。
她晃了一個虛招,出手的時候,匕首是沖著胸口去的,直到離胸口僅寸余,匕首方向陡然一轉,筆直而上,沖著男人的脖子去。
男人反應極快,腦袋往后一仰,抬手擋住鋒利的刀刃。
嘶——
衣料連同皮肉,被剌開一道一指長的口子,深紅色的血從傷口涌出來,有幾滴掉在朝歌的手背上,滾燙滾燙的。
朝歌瞇了瞇眼睛,她剛才是有殺心的,但沒想居然會失手。
男子眼中的詫異一閃而過,很多年,沒人傷得了自己了。
他絲毫不在意手上的傷,打量著朝歌,眼神如炬。
“公子招式新奇,不知師從何派?”
“無門無派,自學成才!”
一擊未果,知道這男人手上功夫不弱,朝歌不敢再大意。
再次出手,盡是殺招。
一開始,男人還算沉穩,游刃有余,但幾個來回后,他心里也越來越沒底了。
這瘦小的男人,身形靈活小巧,招式刁鉆狠辣,毫無章法可言,必須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才能不被他的匕首傷到。
幾次出手都沒能命中要害,朝歌心里清楚,自己算是碰上對手了。
他雖然傷不了自己,但自己同樣也沒法拿他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