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兒?”
朝歌驚異地開口,收起了匕首,“你怎么找到這里的?”
話音剛落,白絨絨的小毛球從墨千玦腿邊擠進山洞,撲進朝歌懷里,小爪子把朝歌冰冷的手扒拉到它肚子下面捂著。
“狼的嗅覺很好。”
“原來是你的功勞啊——”
朝歌摸著懷里的小東西,笑了笑,“回去給你煮牛肉吃!”
小白好像是能聽懂人說話一樣,開心地低頭,舔著朝歌的手。
墨千玦揭開臉上的面具,彎腰走進山洞。
山洞潮濕逼仄,空氣不流通,墨千玦聞到血腥味,皺了皺,“受傷了?”
“沒事,小傷而已。”
朝歌語氣輕快,山洞里光線昏暗,墨千玦只能隱約看到她肩膀上綁著止血的布條。
“小傷也不能大意。”
朝歌一愣,笑了出來,笑容中有幾分苦澀。
之前,不管在地獄營,還是執行任務,哪怕受了再重的傷,都只是不值一提的事情。
因為不會有人關心你拖著斷腿,舉起槍的時候會不會痛,不會有人問被子彈穿過胸口的時候害不害怕,更不會有人在乎你疼不疼,累不累。
大家都只會說“不愧是鴿子,只要出手一定能完成任務!”
“你笑什么?”
朝歌搖搖頭,一只手撐著地,站起來。
“沒什么,只是覺得你有點大驚小怪,只要人活著不就行了?”
眼前人的一句活著,說得風輕云淡,但是聽在墨千玦的耳朵里,卻沉重無比。
這樣的話,他說出來情有可原,可不該從十幾歲的小姑娘嘴里說出來。
但是墨千玦必須承認,這句話正確無比,因為他也是這樣想的。
“是啊,能活著就好了。”
一聲輕輕的嘆息,在山洞里卻格外明顯。
以前自己感嘆時光漫長,可當生命即將走向終結的時候,他才發現活著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
墨千玦臨死前最大的心愿就是找到那個人,若他愿意就把未完的大業交到他手里,若他渴望平淡,自己就打點好一切,保他一生無虞。
這樣,才能死得瞑目。
現在忍受的這些,都不算什么,只是歲月漫漫,那些不斷累積起來的痛苦和孤獨,越來越沉重了。
沉重得讓他不得不咬著牙,才能逼自己不倒下。
昏暗中,墨千玦看著眼前的小丫頭,眉頭不自覺地皺著。
莫名的,他想探究,想了解,有關她的一切。
不過十幾歲的孩子,到底是要怎樣的經歷,才能練出她這樣的身手,才能讓這般看待生死?
朝歌的聲音打斷了墨千玦的思緒。
“干嘛呢?扶我一把啊,坐久了,腿麻。”
朝歌笑著伸出手。
說是腿麻了,其實是之前大腿上被冷離踢了一腳,估計傷到骨頭了,現在一動就疼。
山洞外,又響起淅淅瀝瀝的聲音。
春雨總是纏綿,就像思婦的愁緒一樣,斷斷續續,不肯停歇。
“等雨停了再走吧。”
墨千玦想扶著朝歌坐下,但沒想到朝歌把手一抽,往外走。
留下墨千玦,保持著準備往下坐的半蹲姿勢,有點尷尬。
“趁著雨不算大,趕緊回去吧,否則都不知道這雨要沒完沒了下到什么時候。”
朝歌話才說完,一道閃電,劃破夜空,照亮了山野。
伴著轟隆隆的春雷,雨下大了——
也是借著這閃電的光,墨千玦才看清朝歌一臉一身的血,很是嚇人。
“看來真得等這陣雨過去了。”
朝歌說著打了個呵欠,重新走進山洞。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