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號角一響,她就拉著給她安排的一個禁衛軍,沖進了密林。
奇怪的是冷離,享譽四國的殺神,居然也不騎馬,而是在王初柔之后,朝歌之前,走進的獵場。
看著朝歌的身影,消失在密林中,夙星月望向王雪珍,母女倆相視點頭,一切都照計劃行事。
鹿鳴山的獵場,范圍很大,除了圍起來的營地,基本整座山都能狩獵,所以入山之后,基本很少會遇到人。
三日為限,時間到,清算獵物。
一般情況下,武將出身的,都會自帶干糧在山里過夜,也往往是他們能拿回最好的獵物,而文官之列,日落前會回到營地,第二天再入林。
按照朝歌之前計劃好的,這兩日都在山中過夜,最好能找到神廟的入口,探它一探,三日后空手而歸,就說在山中迷路了便是,反正自己廢物庶女一個,在山里迷路,那不是很正常嗎?
四下無人,墨千玦和洛水便不再偽裝了。
三人就跟春游似的,往人跡罕至的密林深處走。
本來墨千玦還以為,今早那么一出,這小丫頭會一路害羞呢,沒想到就換個騎馬裝的功夫,這丫頭就跟沒事兒人一樣了。
這丫頭到底是心大呢?還是心大呢?
不知道為何,一路上,只要看到朝歌,墨千玦就會想到昨晚昨晚枕在自己胸口上的小腦袋,就像黏人的小獸。
正想著,墨千玦就察覺到林子西邊有人跟過來。
墨千玦剛準備開口提醒,偏頭就見朝歌閉著眼睛,微微側著腦袋,嘴巴里小聲數著,“十一,十二……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
朝歌睜開眼睛,星眸如燦,“有三十八個人!”
這么多人朝這邊來,絕不可能是碰巧,肯定是過來找麻煩的!
按理說,這應該是棘手的事,不發愁就是好的了,怎么這丫頭還一臉的興奮?
“玉兒,洛水,玩個游戲吧?”
開口的少女,意氣風發,眸里似有光。
“一炷香,三十八個人,取左手小指,誰拿到得多,誰便贏了,如何?”
“好!”
洛水答應得痛快,語氣中也隱隱透著興奮,調整了一下握著匕首的姿勢,摩拳擦掌。
這樣的游戲以前完成暗影閣任務的時候也玩過,一次是鏢局尋仇,要取另一個鏢局上下六十幾口人的佩劍,一次接的是官府的懸賞令,滅山賊,幾位當家的要項上首級,其余一百多個小嘍啰取右手兩個手指。
每當暗影閣接到這種任務,基本都被朝歌當成了訓練項目,挑出來七八個人同時行動,按數量排名。
不過這樣的機會并不多,一是因為很少會有這種動輒要取多人性命的懸賞令,二來如果真有屠殺一門一派或一家九族這樣缺德的活,朝歌都不接。
墨千玦倒是第一次聽說,遇到這種情況,還能當成個游戲來玩,頓時也來了興趣,答應下來。
朝歌看兩人一眼,一挑眉,嘴角帶笑——
“那么——開始——!”
話音落下的同時,原本愜意信步的三個人都立馬進入狀態,沖著西邊,分三路各自而去——
圍殺!
三人很有默契的把這三十幾個人,圍在一個百步的圈子里,就像一場狩獵游戲,里面的黑衣人,就是待宰的獵物。
匕首的寒光反射著碧綠的野草和灌木,下一瞬,鮮紅的血撒進草間,如一朵朵綻放的紅花,一片殷紅。
淡淡的血腥味,被山風吹得彌漫。
三人不斷縮小包圍的范圍,沒一個人能逃走,不過半炷香的時間,游戲就提前結束了。
“說吧,誰讓你們的來的?”
朝歌半蹲著,在一個黑衣人身上擦著她寶貝匕首上的血,洛水則仔細數著三人的戰果——一節一節,血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