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鞋襪穿上。”
墨千玦朝朝歌伸手,這丫頭的體寒這么嚴重,就這么赤腳踩在地板上,肯定過一會腳就凍僵了。
朝歌把手背在身后,顯然不打算過來,也不打算穿鞋襪。
墨千玦無奈,只能坐到床邊,先給她解釋道。
“我的家族,每年都會選一批新生幼童,以沸血之法來練百毒不侵之體。”
本來這些都是墨家的秘密,但墨千玦還是如實相告。
一來,是因為心里已經把朝歌當成了自己的夫人,那她便是墨家的人,想要知道這沸血癥的由來也無不可,不必瞞她。
二來,如今墨家后繼無人,百年間,已經不再以新生之軀練就毒體了,所以說出來也沒什么。
“被選中的幼童,十歲之前,一日三餐,只靠童子血過活。”
朝歌一震,“喝人血?”
“對。”
墨千玦點頭,眼神中是少見的冰冷,“童子血是至陽之物,少量放血不會有性命之憂,族中會豢養男童,童子血,如果不夠也會去村子里買血。”
“至陽之血?這就是你體溫這么高的原因?”
朝歌皺眉,之前執行任務的時候,她也喝過人血,那泛酸的鐵銹味,要不是為了活命她真的咽不下去。十年的時間,只靠喝人血活著,想想都覺得恐怖。
墨千玦再次點頭,“被用來飼毒的孩童,半數活不過三個月,有的是活活餓死的,有的是高燒不退,活活燒死的。”
想起在神廟里玉兒的體溫,朝歌就知道活活燒死的說法一點都不夸張,別說那么小的孩子了,就是普通人天氣干燥點,喝的水少點,說不定都會流鼻血,一日三餐靠喝人血,那他自己的血得成什么樣子啊?
“適應了嗜血而活,還不能叫沸血癥。”
墨千玦手里拿著朝歌的一只鞋子,在床邊坐下,視線慢慢失去焦距,因為他回憶起來的這些事已經太久了,久到就連那種生不如死的感覺都快記不清。
“能活下來,熬到十歲的孩子,便會經歷一次血浴。”
“血浴?”
朝歌問出口,雖然不知道這血浴是什么,但光聽這個名字,就猜得到這不是什么輕松的事情。
“就是渾身浸在處子血里,割破兩只手的手腕,把體內滾燙的血放干凈。”
“血都放干凈了,還能活嗎……”
墨千玦彎了彎唇,“自然是活不了的,所以血浴的時候,要靠上百種毒藥吊著一口氣,這些毒藥,哪些是摻在處子血里,哪些敷在手腕的傷口上,哪些要煎了服下,用量,順序都是有講究的。”
朝歌通藥理毒理,所以就算墨千玦沒多加解釋,她也知道每添一種新的毒藥,就是一道鬼門關,藥性在體內相互作用的痛苦,絕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
“那些孩童,還沒等所有毒藥用完,就沒氣兒了,所以差不多要二十多年,才能有一兩個孩子在這些毒藥下撐住一口氣。”
“那這樣,就算是沸血癥煉成了?”
墨千玦含笑搖頭,“哪有這么容易?”
“還沒完?!”
朝歌聲音中帶著驚詫,喝人血,下上百種毒,泡人血澡,這難道還不夠嗎?!
“差不多就是一天一夜的時間,身上的血才能徹底換干凈,只有保證新生的每一滴血都帶著毒,人才有可能活下去,否則不出十天,人便會七竅流血,渾身腐爛而亡。”
那種整個人一夜間爛成一灘腐肉的樣子,墨千玦看了無數次,已經麻木了。
“血浴算是煉毒的第一關,是死是活,不過十多日就能見分曉,最難熬的是后面一年的進食。”
“歌兒,喝血長大的人,是會上癮的。”
墨千玦看著朝歌,眼神更猩紅幾分,“從小,我們唯一習慣入口的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