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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家里就只有兩個大的,一個十四歲,一個十二歲。都是懂事干活的年紀,再不久可以出嫁了。
用她男人的話說,馬上可以換錢了。
雖然,她覺得男人說的不好聽,但,下意識,她還是贊同的。
家里條件不好,現在她還懷了孩子,如果再不想辦法弄點錢。她怕肚里的孩子養不活。
男人是靠不住的,只知道喝酒惹事。錢見不著,還跟她伸手要錢。
不給錢就打,一拳,兩拳,三拳……一巴掌,兩巴掌,三巴掌……
總之,打的多了總能打服帖了。
這一次,她險些落了胎,也是因為男人要討錢買酒喝。
眼看馬上要生孩子了,到時候花錢的地方不老少,她怎么肯給錢。
好說歹說沒用,又挨了打。
一陣拳打腳踢后,她跌倒在地,沒了抵抗能力,錢自然到了男人手里。
男人拿到錢也不管她是否傷到了,徑直丟下她走了。端的是無情。
是以,她心如死灰,想著還不如干脆死了算了。至少,黃泉路上,她還有個小人兒作伴。
她越想越是傷心,一時忍不住落下淚來。
虞書欣想了想,安慰她道,“嬸子,你別難過。實在過不下去,離了就是,現在國家是允許離婚的。”
什么勸和不勸分,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在虞書欣看來,完全是扯淡。
過不下去了,還硬要湊合著過有什么意思?你看我不好過,我看你不爽,不是互相折磨是什么?
要她說,當斷則斷,不斷則亂,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過不下去,早點分。不耽誤找下一個。
嗯,就是要這么干脆。
可是,女人不是這么想的,或者說,她根本沒有想過這個。
離婚?什么離婚?為什么離婚?
離了,她還能再嫁么?
早被唾沫星子淹死了。
娘家都要受到連累。
她還要不要做人了?
娘家日子還要不要好好過了?
更何況,她還有孩子。
兩個女兒大了,她要幫忙張羅婚事。不然,真可能被她男人給賣了。
至于她想多要一些彩禮,也是在合理范圍之內,沒想拿女兒的幸福開玩笑。
另外,她肚子里這個馬上要生了。離婚的話,孩子歸誰?
如果是男孩,她男人肯定不會給她,而她又會舍不得。
如果是女孩,按往常慣例,她男人同樣不會給她,一準給賣了換酒錢。
如此一來,她是根本不可能離婚的。
想著,她看了虞書欣一眼,見對方眼眸里盡是鼓勵的神采,不禁笑了。只是笑的特別苦澀。
一個素未謀面,不曾認識過的小姑娘都知道關心她,而與她朝夕相伴了十幾載的男人,卻當她是人肉沙包。
真是巨大的差別,怎么想都難受。
“姑娘,你年紀還小,你不懂。女人一旦結婚了,就和男人綁一塊了。
不是有句話說么,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我們女人啊,嫁了人,就隨男人了。嫁的好,自然過的好,嫁的不好,也是沒辦法的,因為那都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