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學爾不緊不慢地走著,小丫頭在一旁急得小聲催促道“您快一些!您快一些!”
趙學爾邊走邊問“又是怎么了?”
小丫頭語速很快地道“大公子昨兒花二十兩銀子買了一盆蘭花,夫人知道了。方才刺史、二位公子和孫小娘都在宜華苑,夫人說了大公子一句,讓他以后不要亂花錢。”
“大公子分辯他是花得自個兒的月例銀子買的花,不是花得府里的銀子買的花,夫人就說不管是府里的銀子還是月例銀子,都要省著花,不然月例銀子花完了,大公子還是要找府里劃銀子花。”
“孫小娘就哭著說以后花自己的月例銀子都不能自己做主了,干脆以后不要給他們母子倆銀子花,也不要給他們母子倆飯吃,就讓他們窮死、餓死算了。”
“刺史聽了不高興,就責備了夫人兩句,讓夫人以后不要管其他人花月例銀子。夫人一聽就急了,跟刺史吵了起來。”
“夫人氣哭了,小公子見夫人傷心,就幫了兩句,說是大公子大手大腳花錢的錯,讓刺史不要責怪夫人。”
“刺史就更不高興了,說小公子不孝不悌,要打小公子。夫人攔著不讓打,兩個人便吵得更兇了。”
小丫頭饒舌說了一大堆,聽得趙學爾頭都暈了,好歹弄清了事情的原委。
趙同有一妻一妾,妻子是趙學爾的母親沈方人,育有趙學爾和趙學玉一對兒女,趙學玉比趙學爾小八歲,如今方十六歲年紀。
妾室孫媚,育有庶長子趙學時,與趙學爾同齡,甚至比趙學爾還要大兩個月。
沈方人是趙同的父親趙永清還在世的時候,給他定的娃娃親。
趙永清生前官至博州文封縣縣尉,他與博州赤封縣縣主簿沈惟良是同窗,后來又曾做過同僚,兩家關系甚好,因此便給一對小兒女定了娃娃親。
這對小兒女便是趙同和沈方人。
趙永清在趙同十歲上下的時候發疾病死了,趙家家道中落,趙同的母親佟溫霞又不善經營,幾年間就將家財敗盡,竟叫趙同連書都讀不起,只能輟學在家。
又過不久,佟溫霞郁郁而終,趙家便只剩下趙同,和佟溫霞的侍女孫媚了。
此時,趙同才十六歲。
趙家已經一無所有,哪里還養得起侍婢,趙同便與孫媚商議兩人日后的前程。
孫媚比趙同還大三歲,如此青春妙齡,若是被發賣出去,恐怕不能去什么好地方。
于是她便央求趙同把她留在身邊,任勞任怨,別無所有。
趙同心想,他只有孫媚這一個親近人了,若是孫媚也離開,他在這世上便是孤零零的一個人了,那樣活著還有什么趣味呢?
于是趙同便這樣把孫媚留了下來,兩個人相依為命。
趙同為了養活自己和孫媚,棄筆從戎,參軍謀生,拿著微薄的口糧,養活了兩個人。
又過了兩年,趙同十八歲的時候,沈惟良找上門來了,為了趙同和沈方人的婚事。
沈惟良并沒有因為趙家落敗了便看不起趙同,相反,他認為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失怙的孩子更懂得照顧人。
所以他沒有悔婚,而是依照婚約,把女兒沈方人嫁給了趙同。
虧得趙永清早早地就給趙同定了親,不然以趙家如今的光景,趙同哪里還娶得上官家之女?
趙同把堂屋里趙永清的牌位擦得锃亮,還特意花了大錢給他上了三牲供奉,并且燒了高香,感謝他當年的明智之舉。
誰知當趙同滿面喜氣地從堂屋出來的時候,卻看見孫媚在院子里哭得好不傷心。
趙同趕忙上前關切“再過得兩個月,便迎主母進門,如此大好日子,你哭什么?”
孫媚抽抽噎噎地道“我本是蒲柳之姿,依附于公子,才能存活于世,若是主母進門,難道能像公子這般菩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