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雖然為人貪財,好色,但關于勤奮這件事情,他從未有半分懈怠。
他是個鄉下的窮小子出身。小時候他就對財富和美色有一種令他自己本人都吃驚的欲望。
他曾經單純過,深深的愛戀著整個小鎮上最美的女人。后來那個女人嫁給了他們他們鎮子上最能說會道的鎮長的兒子。他永遠忘不了婚禮當天鎮長是如何引經據典,滔滔不絕的將他兒子的婚禮與整個鎮子的興旺發達結合在一起。
這給年輕的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后來,他來到大城市,起初什么都干過,當過建筑工人賣過水果幫人打掃庭院,修剪草坪。但他逐漸驚喜地發現自己有一種之前一直羨慕的令人信服的說服力。
這一點讓他在一開始受到了很多微不足道的好處。很快他開始在街頭,或者是窮人聚集的地方,慷慨激昂的聚眾講話。
起初他只是為了發牢騷,但是人們特別喜歡聽他說話,聽他針砭時弊,抨擊王國政府。
這個過程中。他也遭受了很多挫折,有一次得罪了當地當地的貴族。他被拖到僻靜處,狠狠挨了一頓揍。如果不是他跪下來抱著對方的腿苦苦哀求,使勁的扮可憐。他可能再也不會有以后的故事。
但最終那些有權有勢的人發現了他的天賦,有人把他推薦給了最有權勢的公爵。很快,他開始不再為自己的牢騷而發表演說,他為利益發表演說,當然他不會直接稱贊公爵,他往往也會提到其他一些貴族的優點和缺點,只是稱贊的大都是公爵那一派。而抨擊的往往是支持國王的那一派。
不久,人們開始傳頌他的美名,贊揚他為自由的斗士,勇敢的反對者。
人類就是這樣,那些能做事的人,往往不不善于表達。這就造成了一部份夸夸其談的人,卻在一個行當里名聲顯著。因為他們不需要把絕大多數精力都放在兢兢業業地干實事上,而是一門心思鉆研如何去說服他人,去更加有力的煽動別人的情緒。
后來克斯坦王國垮了。但像菲德里奇這樣的人,卻吃的盆滿缽滿。他從一個一文不名的窮小子。搖身一變成為卡梅什王國最富饒的獅子城的城主。
他當上城主的第一件事就是帶著人回到他出生的小鎮。他呆在曾經鎮長的兒子,也就是現任鎮長的家里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他才神清氣爽的走出對方的臥室。而鎮長本人則諂笑著在門外守候了一夜。
喬恩·菲德里奇的欲望像魔鬼一樣永遠得不到滿足。但是他深深地知道自己憑什么能得到現在的地位,所以即使人到中年,他依然每天都讀書到深夜,盡可汲取大陸上的每一絲風吹草動。
當他走進會客廳的時候。魁梧的城衛軍副統領奧爾加正一臉恭敬的站在房間里。
奧爾加要彎腰行禮,便被菲德里奇一把拉住雙手。
“我說過奧爾佳,好孩子。只有你可以不用對我那么繁文縟節。”費德里奇面帶慈祥的道。他特意在“只有你”加重了語氣,奧爾加的臉上不出意外的露出感動。
他伸手示意奧爾加坐下。“你這么晚來,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嗎?”
“您知道的。我內心對您十分敬重。菲德里奇城主。”奧爾加說“我剛剛得到了一個重要消息,覺得有必要第一時間通知你。”
“哦,你說。”菲德里奇挪動他肥胖的身子,微微向奧爾加傾斜,擺出一副認真傾聽的架勢。這讓方感到受寵若驚。
“我剛剛得到消息,我的老師拉夫爾的戰友。那位蠻族四大部落長之一的肖貝萊達,他已經在之前的神廟之戰中戰死了。”
奧爾加注意到,當他話說完的時候,菲德里奇的臉上出現了一種混雜著擔憂和驚喜的茅盾表情。
他當然知道這是為什么。獅子城的兩朵金玫瑰。以及那些金色歌舞廳的俊男靚女。在普通人眼里是高高在上的大明星。但是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