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
當然,簽約也可以換成其他說法,比如說補貼。
只要在羚羊科技搞的音樂社區里發表自己的音樂作品,就有機會獲得羚羊科技的創作補貼,數量不多,但對完全沒有收入的音樂人來說絕對是個驚喜。
補貼肯定不是白拿的。
只要拿了羚羊科技的補貼,以后的作品,羚羊科技將有優先簽約的權利。
吃人手短嘛,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理。
何況羚羊科技也不是白拿對方的作品,而是只需要一個優先簽約的條款。
什么意思?
就是說,羚羊科技可以優先簽約對方的優秀作品,不管有多少競爭者,只要羚羊科技愿意匹配競爭對手開出來的合約,那么,這優秀作品就只能被羚羊科技簽約。
除非羚羊科技自己放棄。
這條款,可能有點小霸道?
但在商業合作中,已經非常非常非常仁慈了。
想想某企鵝在十幾年后是怎么對待那些個寫小說的和畫漫畫的,就知道了。
而且,他這條款,對創作者的利益完全沒有任何損失,相反,有羚羊科技這個競爭者在,只會讓那些優秀作品更受歡迎。
競爭越激烈,音樂人受益越多。
所以正常情況下,這一套絕對沒問題。
只是把,初期肯定要花老多老多錢了。
雖然音樂創作者的數量可能不是非常多,有一定的準入門檻,但國內甚至國外那么多音樂人,數量也相當恐怖,有百分之一來那補貼,那也是個天文數字。
可是,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為什么這么說?
想想十幾年后的某企鵝某里某易為了爭奪音樂版權總共燒掉多少錢就知道了。
而且音樂版權這事兒吧,經典老歌的數量就那么多,流量最大且最受歡迎還最能賺錢的永遠都是新歌。
何況徐楊有關爸這個布局在,老歌版權方面也不落下風。
如此一來,一手老歌版權布局,一手新歌優先簽約,在羚羊科技這個平臺的加持下,豈不是天下無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