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領同樣只有統兵權,需要兵部下令才能調兵。一切軍事行動的決策,都將出自軍機處。”
如此一來,內閣相當于處理政務,而軍機處負責所有軍事,兩者互助,但有相對獨立。
而內閣和軍機處都直接對大明王王宇負責,如此一來,就削弱了原來“內閣”的權力,加上了大明王王宇的權力。
政權與軍權,相對分離。
大明王王宇又說道“另外,都察院也要做出相應的調整。首先,都察院的所有包括俸祿在內的所有開銷都由大明王承擔,不再走戶部。從此都察院將更加獨立,使之始終公正的監督百官。其次,都察院雖然負責監督百官,但也會配合內閣行事。”
如此,都察院完全受命于大明王,不受其他任何部門轄制。也就是說,監督權,也“獨立”出來。
監督權,政權,軍權,分別獨立。雖然還不成熟,但也是一大進步。
至于立法權,現在不急,這個事情很復雜。
進一步分權,卻是變相加強了大明王的權力。
因為大明王王宇,張良,諸葛亮,孫尚香,吳三桂等人的特殊,只要這些人抱成一團,事情就好辦。
大明王內閣六部一院一軍的中央集權制度,眾人都認可。
經過詳細深入的探討,很快便能付諸行動。
“地方,還是按照前明設立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
諸葛亮問道,現在的他對前明和華夏帝國有了深刻的認識。
前明,地方制度采用設立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分別掌管地方的政權,刑法和兵馬。
當然,后來還有總督,巡撫之類的凌駕于三者之上,形成了所謂的封疆大吏。
“地方?”
大明王王宇考慮過,看向眾人,問道“你們有什么想法?”
孫尚香表示很無奈,她沒想過這些,帶兵打仗還行,這些她不擅長。
吳三桂同樣,不會考慮這些。
這時,張良建議道“明朝的地方制度已經出現許多混亂的地方,明朝已覆滅,華夏帝國應運而生,應該吸取經驗。
臣建議,地方該用州,府,縣的行政區域劃分。
前明朝的各布政使司的行政區由州代替,比如冀州,陜州,濟州,豫州等等。在各州設立州長,副州長負責各州的政務,刑獄,安全。
在各府,設知府和副知府,在各縣設縣令和副縣令,分別負責各府和各縣的政務,刑獄和安全。
此外,各州,府,縣,可設立新的安全與護衛兵馬,需要與正規的軍隊區分開來。軍隊是軍隊,安全護衛兵馬就是安全護衛兵馬。
各州,府,縣,只能調動安全護衛兵馬,無權直接調動正規軍……”
張良這明顯是借鑒許多“華夏歷史書”上記載的地方制度,甚至提議地方安全護衛的兵馬與正規軍區分開來。
相當于現代的公安與正規軍的劃分,正規軍屬于國家軍隊,而各地方的公安屬于地方的安全防衛力量,不可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