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上午九點,蘇夏照例去奶奶金雅慧家接喜寶。
“喜寶,回家嘍!”喜寶打開門時候,蘇夏笑瞇瞇地說道。
“媽媽,我想再玩會兒。”
“已經在奶奶玩一宿了啊,十點還有課呢。”
“再玩十分鐘行不行?”喜寶可憐巴巴望著蘇夏,用手指比劃著數字十。
蘇夏掏出手機,看看時間,時間還富裕,點頭應允道“那好,就十分鐘啊!”語氣堅定。
“好!”喜寶像收到圣旨般,一溜煙跑進最里邊臥室不知道搗鼓什么去了。
“進屋里等吧。”這時,金雅慧走過來,對站在門口的蘇夏說道。
“不了,還要換鞋,就在門口等會兒就可以了。”自從和陳軒離婚后,蘇夏與金雅慧保持著若即若離的距離。表面上和原來的婆媳關系看似無異,實際上內心已筑起一道城墻。
金雅慧沒有再說什么,卻也沒有離開。
蘇夏看出了金雅慧的欲言又止,問道“您有什么事嗎?”
“嗯……你們的事我不管……但陳軒畢竟是孩子的爸爸,即使你再恨他……為了孩子……”
蘇夏心想,好不容易平靜了一段時間,這又是唱哪出呢?
“您直接說什么事吧。”
“喜寶之所以不愿意走,說明孩子很孤單……你不能不讓陳軒看喜寶,這樣對孩子不好。”
“陳軒和您說的我不讓他看喜寶?”蘇夏不解地問道。
“對,我叮囑他有空看看喜寶,他說你不讓他見,還一次次阻止視頻。”
蘇夏發出一聲冷笑“您認為是真的?”
“這個他說什么慌,他還是很愛喜寶的,我的兒子我還是了解的。”
“那您還真是不了解。”蘇夏冷冷地說道。
離婚三年,陳軒主動要求見喜寶的次數三次不到,也就是說一年也沒有一次,反倒是蘇夏開始還給他信息,有些活動需要爸爸參加蘇夏希望他能陪伴出席,當初的離婚協議共同子女撫養一項也明確寫明了“本著保護和維護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男方可隨時探望共同子女陳涵宇,學校組織或課內外的親子活動需男方參加的,男方應當到場參加,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辭,需盡到父親的責任與義務”,每次卻不是說工作忙就是出差拒絕了,蘇夏再也不要求不理睬。
蘇夏頓時覺得很滑稽可笑,陳軒的黑白顛倒、胡說八道,金雅慧的盲目聽從、不辨黑白在離婚前與離婚后原來沒有任何改變,更不變的是母子情深。
但鑒于金雅慧對喜寶的愛護與照顧,對蘇夏也尚可,蘇夏并不想用所謂的事實真相和更加嚴厲的言辭懟回去,有哪個母親不愿意相信兒子,又有什么黑白能斬斷血濃于水的母子情深。
“媽媽,走吧,十分鐘到了。”這時,喜寶穿戴整齊,背好隨身背包,走了過來。
“好,換鞋吧,回家。”
喜寶脫下藍色卡通拖鞋,換上綠色帥氣的運動鞋,“媽媽走吧,爺爺奶奶再見。”
蘇夏也到了別,和喜寶一同下樓回家了。
夜深人靜,喜寶沉沉的入睡了,蘇夏打開電腦,新建ord文檔,劈里啪啦敲著文字
關于共同子女撫養費的的補充協議
……本著保護和維護共同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在不影響生活和學習的前提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共同子女陳涵宇,且十二歲以前不得少于每周一次探望陪伴,每少一次需在下月應給付撫養費的基礎上增加500元次,與次月撫養費一并支付,以盡到父親的責任與義務……”
敲完最后一個字,十一點鐘,給陳軒發了過去。
“什么時候您不忙時把這個協議簽了。”
“一周一次探望陪伴,我保證配合。”
“少一次補償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