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溪行,忘路之遠近。
雖然用文言文開篇不合適,但是還是想表達出來一個意思,那就是,弗倫用自己在書上所學的內容開始辨識了自身的方向之后,就順著一個可能認識出來的河流走了下去,走了很久,以至于弗倫都忘了自己走了多遠了。
有著各式各樣小法術的弗倫在野外生活的能力要強于同序列的其他人,可能也就“考古學家”和“馴獸師”要好一點,前者是因為豐富的野外經驗和身體素質,至于后者則是能夠駕馭動物,相當于多了一個伙伴。
弗倫則是有著與現代生活沒有多大差別的便利的火焰和閃電,雖然擊殺人是有些困難,但是維持弗倫的野外生活還是挺簡單的。
不知道走了多久之后,弗倫坐在升起的篝火旁,靜靜看著小型茶壺燒開,隨手在自己的手表面附著上冰霜,將滾燙的茶壺取了下來,不過也不敢多拿,雖然自己不怕燙了,但是如果茶壺因為冷熱交替裂開了,那也不太好整。
清幽的森林中,清澈見底的河流穿行而過,弗倫升起的篝火帶著裊裊的炊煙升起,雖然弗倫只是照著葫蘆畫瓢,但是還是搭了一個小型的篝火堆。
小型茶壺則是弗倫藏在衣服里面的道具,魔術師有時候需要藏大量的特質道具或者沒有機關的道具,雖然有幾個易碎的小物品碎了,但是還有這個小型茶壺幸存,所以弗倫喝水的問題就解決了。
至于吃飯,隨手殺只獵物,就著篝火邊烤邊吃,雖然有很多浪費,但是在弗倫不吃了之后,也有森林的小動物將那些腐肉吃掉,也就不算過于奢侈。
“見到大熊貓吃大熊貓,見到東北虎吃東北虎,見到什么都吃······”弗倫看著旁邊被自己干掉的一只不知什么品種的梅花鹿,想起了自己原來看到的鬼畜視頻,忍不住哼了起來。
摸了摸有些胡茬的下巴,弗倫撓了撓頭,也沒有辦法去除干凈,“焚燒”并不能夠任意控制熄滅,所以若是弗倫用“焚燒”清理胡須的話,結果只能是讓自己也被火燒而已。
弗倫有些躍躍欲試,畢竟身邊就是一條小溪,算了,最后弗倫還是害怕自己的胡須毛囊被燙壞了,所以這個作死的想法也只能就此作罷。
在這個詭秘的世界中,詭秘的蹤跡也并非無法找尋,不對,與其說有詭秘的痕跡,不若說詭秘消失的時間在這個世界才是短暫的,在第四紀或者更早之前,神靈都是可以隨意走在世間的,只是在第五紀,詭秘才逐漸消失。
在如今的大陸之上,擁有非凡力量的生物也并非人類一種,那些被非凡者當成獵物的非凡生物也就罷了,那些除人類以外的其他種族雖然現在銷聲匿跡,但是也并不一定完全消失,更有可能的是那些物種只是藏起來了而已。
書歸正題,弗倫這么想并非沒有原因的,在因蒂斯與倫堡等小國的交界處,除了人們開辟出來的道路之外,更多的則是森林,荒漠,大河。
在森林、荒漠和大河之中,其實也隱藏著非凡生物,這也是這個世界并不提倡到深山老林中游玩的原因,甚至在書中還寫著隨意踏入森林,就會破壞生物們的和諧,打破輪回,母神愛生靈,而生靈不止人類,人類不會踏足母神劃定的領地,否則輪回永滅,永世不得脫身。
弗倫看著這么神神叨叨的書籍也能出版,也很是無語,在看書籍類型,竟然是介紹野外生存的權威書籍,出版的地方是在費內波特,至于作者是大地母神的鐵桿粉絲。
捏了捏鼻梁,對這個世界的信仰弗倫還是有些不習慣的,弗倫原本看書的時候,根本就不喜歡在干貨書籍里面看到人名和信仰之類影響閱讀觀感的東西,結果這個世界上的大部分書籍都是參雜各種信仰,怪不得這個世界的騎士小說這么吸引人,想來是沒有太多信仰內容吧。
生火在這個世界的森林中,其實并不意味著安全,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