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西郊有一處馬場,原本這只是一塊荒地,后來不知被京城哪個老板買下來,開發成了馬場,說是馬場,其實就是給富家子弟玩樂的地方,這里往來的大抵是京城一些權貴。
金三姑娘已經與她的那位哥哥雙雙換好打馬球的衣衫,她自恃馬上健將,京城之內,沒有哪個女子的馬球打得比她更好,今天不僅要打那個病秧子的臉還要連帶著那個半路殺出來的不知好歹的臉一塊打。
“嬌嬌,今日之事,你難免有些沖動了。”反倒是那個金家的少爺有些顧慮地說道,他看不上何苓是真,但是畢竟礙于兩個家族的面子,有些話不能說,有些事也不能做得太絕。
“哥,你我明知這門親事全是長輩們一手安排的,并非你所愿,”金三小姐松松手腕,有意無意瞟了何苓一眼,心中不禁又生起一絲厭惡,那種女人一看就是病殃殃的,性子肯定也是柔柔弱弱,怎么可能配得上她們金家,“今日倒不如給她們一點顏色瞧瞧,讓她們見識見識我們金家的厲害,也好讓那何小姐知難而退。”金三小姐知道何苓的爺爺救過自己哥哥的性命,但是也不至于感恩戴德到要用一生的幸福去娶他們家的病秧子來回報。
“嬌嬌,你可知那姑娘是誰?”金家少爺指了指黎昭。
“管她是誰!今日她就是天王老子也得輸給我!”金三小姐冷嘁一聲道,她或許也料到了黎昭是京城哪個大戶人家的小姐,京城大戶人家那么多,她又不可能每一家每一戶的小姐都認識。
金家少爺搖搖頭嘆息道“那是丞相府的千金。”
金三小姐聽罷倒是有些吃驚了,丞相府的千金么?金三小姐倒是對相府千金有一點印象,幾年前在李侍郎夫人的壽宴上見過的,只不過那個時候她們都尚年幼,黎昭那個時候還是京城人人皆知的混世大魔王,一身頑劣,現在看來么,過了幾年,經歷了一些事情,倒是轉變了不少。
打馬球須得二人結隊,金家那邊是兄妹二人,黎昭這邊還差一個人,黎昭正想著拉誰組個隊。
方晴,何苓是不可指望的,衛步就更不用說了,向老板生意人,應該也未曾接觸過馬球,況且若是向老板有意,他早就開口了。現下只能再尋尋旁人了。
黎昭四處尋尋覓覓,這馬場今日人頗少,除了金家兄妹和黎昭等人,就只剩一個目標了。
那人看氣派也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只見他正在棚下小憩,身著藍色羅綺衣衫,腳踩落地墜湖靴,那人翹著二郎腿躺在躺椅上,用蒲扇遮臉,身邊的小桌上擺滿了茶水糕點,身邊圍了五六個小廝模樣的,他們都規規矩矩地站在一旁,看起來像是這人的保鏢一樣。
黎昭定定神,逐步走過去,待走至那人面前,站穩了,笑道“這位公子,可否愿意同我打一場馬球?”
那人聽到黎昭這話并沒有馬上回應,而是緩緩移開遮在臉上的蒲扇,伸出一只手,有些煩躁地支撐著半邊頭顱,頭發被抓得微亂,俊美無鑄的臉上,帶著淡淡的不悅,仰著頭用一種玩味的眼神打量著黎昭,許久,挑挑眉,搖搖手中的蒲扇道“不愿意。”
黎昭當時多少是有點尷尬了,但是沒關系,既然是來邀請別人就要做好被拒絕的準備,沒關系,這個不行咱們再找下一位。
“抱歉,打擾公子休息了。”黎昭聳聳肩,很坦然道,隨即轉身離去。
黎昭自顧自走回向澋之他們那里,這人指望不上,還需得再找一個人。
“昭昭,”方晴本就擔心得不得了,看到黎昭自個走回來她心中也是猜想到了什么,只能拉住黎昭的衣袖輕喚道。
“姑娘,”向澋之走到黎昭面前,輕聲道“我愿意一試。”其實他自己也確實沒有接觸過馬球,但是他學東西很有天賦,姑娘稍加指點,他定能學個七八成的。
黎昭卻笑著搖搖頭,她知道向澋之一番好意替她解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