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四世的合法繼承人全都被奧拉夫送去了冰島,整個丹麥乃至歐洲境內只有克里斯滕森符合繼位的標準,其余的幾十個私生子等于不存在。
在瑞典的操作下,遠在荷爾斯泰因公國的克里斯滕森被接到了哥本哈根繼承了王位。
丹麥進入了克里斯滕森一世的時代,同時也快進到了瑞典、冰島以及其余各國都最關注的和談環(huán)節(jié)。
1635年5月2日,奧拉夫、布拉赫、烏克森謝納三人一身戎裝的來到了羅森堡宮,也見到了克里斯滕森一世。
克里斯滕森似乎很畏懼三人,慌忙起身道:“歡迎三位閣下的到來,咱們今日締結盟約,就能為北歐換回和平了。”
烏克森謝納微笑道:“陛下您是位仁慈的君主,我們瑞典和丹麥同宗同族,血濃于水,自然都盼望著和平。”
幾人說了幾句話就落座了,然后布拉赫拿出一份合約,這是幾天前他和奧拉夫、烏克森謝納一起商定的條款,這幾日早已經跟克里斯滕森以及丹麥的大臣們通過氣了。
克里斯滕森從侍從手上接過來條約,打開看看,見沒有變化就送了口氣,環(huán)視周邊的大臣,問道:“諸位也看看,要是沒什么問題就由樞密院首相大人簽了吧!”
因為私下里商量過,加上瑞典大軍還在哥本哈根未走,擔心不同意刀斧加身,再看瑞典方面提出的條件,所有人都覺得也不是很難接受。
首相等諸位大臣都看過后,等了片刻間他們都沒發(fā)出異議這才拿起鵝毛筆刷刷簽上大名,然后攥緊拳頭把中指的戒印沾沾油印在名字上,最后拿起條約遞給了布拉赫一份。
關于瑞典和丹麥友好協定諸項事宜在哥本哈根簽訂的條約如下:
第一條:丹麥無條件退還并承認哥得蘭島、哥德堡、卡爾馬以及相關地區(qū)屬于瑞典領土。
第二條:丹麥無條件割讓薩列馬島、博恩霍爾姆島、哈蘭省、斯科納省、巴哈斯省、布萊金厄省給瑞典。
第三條:丹麥無條件割讓挪威的特隆赫姆地區(qū)和特德雷格省給瑞典,并由冰島公國接收代管。
第四條:丹麥加入瑞典同盟國,在瑞典對外戰(zhàn)爭時為瑞典提供兵源,攻打一切與瑞典為敵的國家。
第五條:丹麥保證瑞典帝國船只通過松德海峽全部免費,與瑞典敵對國家的船只一律不得通行。
第六條:丹麥向瑞典支付占領軍的軍費。
第七條:丹王克里斯滕森年幼無知,為更好的學習治理國家成為明君,應前往斯德哥爾摩覲見古斯塔夫二世大帝,并約為教父教子關系。
……
《哥本哈根條約》總共有10條,但是核心的內容是7條,其中第三條是奧拉夫極力給自己爭取的,第五條是給所有人爭取的。
在前幾天挪威和冰島在特隆赫姆的爭奪戰(zhàn)就結束了,以維京軍團實際控制特隆赫姆及向東整個特德雷格省而告終。
奧拉夫得知了達成了戰(zhàn)略目的,不僅占領了特隆赫姆,分割了挪威南北,還擴大了戰(zhàn)果,把實際控制區(qū)推進到了瑞典的邊境線,這樣自然是不可能吐回去了。
于是就在條約里硬是加上了“丹麥無條件割讓挪威的特隆赫姆地區(qū)和特德雷格省給冰島公國”的內容,還引起了烏克森謝納的嚴重不滿。
不過奧拉夫并不在意即將成為過去式的烏克森謝納首相,他覺得冰島得到了特隆赫姆和特德雷格省,雖然名義上仍舊算是瑞典帝國的領土,但是自己冰島公國實際控制,等于就是給了冰島了。
有了挪威的土地作為據點和跳板,冰島所能發(fā)揮則作用更大了,而且分割了挪威的南北,人口最少的北部早晚也是自己的囊中之物。
所以奧拉夫心里覺得這次大戰(zhàn)雖然瑞典大賺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