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洋和何云蕾的專輯雖然已經錄制完畢,但想要變現,卻不容易。
歌曲變現通常有三種形式:一、制作成唱片母帶、cd等實體交給音像發行商,或者制作成數字音樂出售給數字音樂發行商。
二、將音樂版權授權給電視臺、廣播等渠道播出,通過收取版權費用實現盈利。
三、舉辦演唱會、參加商業活動或拍攝廣告等實現收入。
不過由于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實體專輯幾乎成了情懷,國內的音樂人大多放棄了這種盈利方式。而超過九成的音樂授權渠道,都由幾大唱片公司把持,就連夏云都沒有這方面的資源。
如今想要發行音樂,最好的渠道便是音樂流媒體平臺。國內的音樂平臺現在是一超雙強的局面。飛訊音樂一家獨大,它擁有著國內百分之八十的音樂版權,是當之無愧的巨無霸。優勝音樂和博客音樂分庭抗禮,瓜分了剩余的音樂版權。
時代音樂與飛訊平臺合作多年,是親密無間的戰略伙伴。這就意味著,劉洋和何云蕾的專輯與國內最大的音樂平臺,基本無緣。
因此,夏云主動接觸了優勝、博客兩大音樂平臺的工作人員。
何云蕾畢竟是成名多年的“小天后”,雖然坊間傳聞她被老東家時代音樂封殺,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她的粉絲數量依舊十分龐大。得到消息的兩大音樂平臺沒有一絲怠慢,立刻派出了各自的談判專家。
“蕾蕾,優勝音樂的代表聽過咱們的專輯后很滿意。他們愿意以每首歌一百二十萬的價格購買《后來》五年的網絡獨家版權,以每首歌五十萬的價格購買《青春》五年的網絡獨家版權。”夏云翻看著手中的筆記,認真的匯報著談判數據。
“網絡獨家版權?”何云蕾皺了皺眉頭,她對這個方案很不滿意。如果依照這個方案,《后來》未來五年內網絡上的所有收益(如:短視頻、直播等),都將與工作室無關,這無異于殺雞取卵。
“是的!不過被我拒絕了。然后,他們又提出了另外兩個方案。一個是:以每首歌六十萬的價格購買《后來》三年的獨家代理權,《青春》則減半。另一個則是:以每首歌五十萬的價格入駐優勝音樂,為期五年,并以四六分成的方式分享訂閱收益,同樣《青春》減半?!?
第一個方案,工作室的這兩張專輯將只會在優勝平臺發行。相對應的,優勝平臺會為這些歌曲造勢,然后在優勝集團的渠道(如:直播、電臺、影視劇等)中銷售或使用,并從中收取一定的傭金。這個方案何云蕾還算認同,只是代理費用實在太少了。
第二種方案,e~訂閱分成就是個大坑!因為國內所有的音樂平臺到目前為止的訂閱人數都很少,再加上每年十萬的入駐費用······簡直不拿豆···小天后當腕??!
其實這兩個方案對獨立音樂人來說,每一個都是天花板。但對何云蕾來說,實在有些不夠看!
“博客音樂呢?”何云蕾揉了揉眉心,她還從來沒為這種事操過心。如今趕鴨子上架,頓時覺得比寫歌還難。
“大同小異,這兩個平臺別看表面斗的厲害,其實都很克制。我懷疑他們私下里應該有過接觸!”夏云說道。
何云蕾苦惱的揉了揉眉心,這算什么?大公司的py交易?這些個人啊,全都是笑面虎!怎么就不能像洋洋那樣,直來直往呢!
“云姐,今天下午,你幫我約一下這兩個公司的代表。咱們給他們來個開門見山,王見王!”與其折沖口舌之間,不如開誠布公,反正是談判的菜鳥,再壞也不會壞到哪去!
“行!”
下午的交鋒,比何云蕾想象中的平靜。優勝音樂和博客音樂對她的新專輯,十分看重。前面的談判,只不過是開胃菜罷了,同時也是探路石,就是為了試探何云蕾的底線。
兩大音樂平臺沒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