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部門。
明裁判所目前擁有的罪惡之都作為勢力范圍,更有曙光軍團,在張冰看來,應該將曙光軍團和罪惡之都做分割。
然后,李和要做的事情,審判那些篡奪明果實的異端,也是一個方面。
所以。
明裁判所應該有民生科、軍事科、裁判科。
民生科主要負責屬于組織的勢力范圍,如罪惡之都的治理和發展;軍事科則負責曙光軍團和早先一直提到,但還沒有建立的刑徒軍;裁判科才是負責審判的部門。
分類有利于對人才的利用。
而歐陽昕說的三段身份,則是群眾、革命人員、裁判所成員。
在罪惡之都,群眾依舊是絕大多數的群體,他們是否傾向于明裁判所,這個無所謂,反正他們在一個地方,自然要遵守當地的規則。
可能因為這里是罪惡之都,或者說,未來這里是曙光城,會偏向公有這個概念。
如果有人有想法的話,并且愿意積極參與這部分事業,他們就可以考慮成為一名革命軍的戰士了,如果覺得還不夠,可以繼續努力,直到加入明裁判所。
并不是說明裁判所的成員一定能夠擔任高層。
在眾人的商議中,在曙光城也好,在曙光軍團也好,都是以能力為第一要素的,他們吸納成員也不會是只要有能力的精英,而是以理念為主。
在未來。
曙光城是獨立的一套系統,它會有自己的市政府,有自己的行政班子,明裁判所的民生科成員會在里面,但并不會干擾其運行,只會各司其職。
曙光軍團也是。
這在最大限度保證各路人才能夠施展的同時,保證了明裁判所對于自己勢力的一種掌控。
而最關鍵的,就是裁判科了。
張冰表示,不管要審判誰,也不論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如果要做,那一定是光明正大的去做,要點清對方的罪狀。
雖然很麻煩,雖然爭議會很多。
但,時間會給歷史一個正確的看法,他們不在乎外界是否將他們當成恐怖組織來看,但,繁瑣一點,多收集點證據,多調查,多聽聽民眾的聲音,總會在審判中更加公正一些。
如果只是暗殺的話,那格局太小,影響也太小了。
殺人,還要誅心才行。
就如同,你知曉一個手上沾滿了鮮血的富豪,清楚他的罪狀,但是因為他處理的很好,沒有完整的證據鏈可以指證他的時候。
宣判他的罪行和行刑日期就好了。
如果他真的是好人,那么,自然會有民眾自發的為他說話,如果不是,首先在一片罵聲當中,那位富豪會心驚膽戰的尋求各種庇護。
在庇護下將其擊殺。
讓其知道庇護沒有用,以絕對的雷霆手段鎮壓這些人,讓他們知道,作惡多端的時候,至少不要那么露骨,這才是最好的。
才能保護更多的人不受欺壓,少受欺壓。
而且。
在裁判科中,應該設立調查組和執行組,調查組要竭盡全力去搜尋證據,畢竟,很多時候不是沒有證據,而是不愿意或不能去搜集證據。
如果是他們來做,肯定是要比那些司法機構更加靈活而且精準的。
他們不是恐怖組織,他們不會亂殺人,他們所殺的人,一定是那些罪大惡極的人。
死亡,才是那些人真正的歸宿。
至于人權、悔改什么的,抱歉,原諒他們是上帝的事情,明裁判所只負責送他們去見上帝。
作為一個組織。
自然不可能什么事都有李和親自去做,所以,執行組就很有必要了,在執行組的,必須是擁有強大力量的精銳成員。
而現在
張冰說完后,看了圈在座的眾人,說道“如果